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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办高校收费设上限 鼓励学校降低学费标准

来源:京华时报
2009年10月16日04:35

  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设上限

    鼓励学校降低学费标准 降幅不设限

  本报讯(记者张灵)昨天,市教委公布了本市部分民办高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今后,民办高校新增专业的收费学费标准和新投入使用公寓的住宿费均需按发改委审批的标准执行,并鼓励各校降低学费标准。

  此次公布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6所学校的8个专业的收费标准。其中最高的是首师大科德学院表演专业的学费,每年达到3.98万元,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和英语专业学费均达到每年1.6万元;最低的为北京科技职业学院营销与策划专业,学费每年8200元。

  市教委表示,鼓励各学校根据情况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学费标准,降幅不设限。各校必须通过招生简章及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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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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