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的来某(右)。本报记者 裴强 摄 |
持假照上路练车 撞死路人 逃逸后良心发现 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裴强)10月15日上午,一名男子来到兰州市交警支队城关交警大队,向办案民警承认了自己4天前在使用假驾驶执照练车时,将一名在斑马线上通行的青年当场撞死后逃逸的犯罪事实。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了解,该男子姓来,是甘肃庆阳宁县人,目前在兰州打工。10月11日凌晨2时58分,他拿着一本用400元购买来的假驾驶执照,租赁了一车行的黑色现代轿车,在马路上练车。当他沿武都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酒泉路什字时,将一名由北向南过斑马线的青年男子刘某撞飞,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事情发生后,来某见现场无人,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接到报警的城关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死者被肇事车撞出18米远,警方遂在现场提取了肇事车辆的相关遗留碎片,经认真甄别,认定肇事车辆为黑色现代轿车,并在11日清晨查获了肇事车辆。
据来某交代,他逃逸后,立即回到自己租住的出租屋,第二天中午,便收拾了行李前往青海西宁的朋友家躲避。当他将自己撞人逃逸的事告诉朋友后,朋友立即劝他投案自首,但他一直犹豫不决。于是朋友将此事打电话告知了来某的父母,听到儿子驾车撞人逃逸的消息,来某父母急忙打电话劝说儿子投案自首。经过4天的劝说和思想斗争,来某想通了只有自己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责任,才能使自己的良心得到安宁,给死者一个交代,于是便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