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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人民调解群众化职业化专业化相结合发展之路 郫县职业调解人制度运行半年渐成熟(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19日08:40
新闻背景

  始于今年4月的郫县职业调解人制度运行半年来已渐渐成熟。其鲜明的特色在于:通过社会“特邀”建立较高素质的专职调解人队伍,由财政拨专款支付职业调解人的报酬,出台规范的专门办法对职业调解人实施管理考核。在人民调解日益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巨大力量的今天,这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也面临着如何突破传统模式、在新形势下切实发挥作用的难局。郫县司法局认为,人民调解的职业化和群众自治性相结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职业调解人模式力图从机制层面破局,无疑是一项创造性的探索。

  文/图本报记者马利民

  “人民调解员原来多是兼职,人员的职业素质也偏低,有鉴于此,我们建立起了专职队伍,探索使这项工作走上群众化、职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发展之路。”近日记者在四川省郫县司法局采访时,该局局长马立这样介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的初衷。

  红光样本:职业调解人制度试水

  郫县红光镇有大小企业1200多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矛盾纠纷凸显,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劳动关系、医患等新型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原来由基层干部兼任的人民调解员,主要依靠经验和威望调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面对新的问题,显得力不从心。

  今年4月,郫县司法局与红光镇党委政府商议后决定,在红光镇进行职业人民调解员试点。乡镇退休干部王德祥、大学毕业生邓思佳成为第一批职业人民调解员。

  近日,在郫县红光镇司法所,记者见到了王德祥和邓思佳两位特邀职业调解人。

  据红光镇司法所所长胥文杰介绍,王德祥原来是一位乡镇干部,退休后来到在西华大学工作的儿子处安度晚年,但是王德祥爱管“闲”事,热心调解工作,对法律知识相当了解;邓思佳,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23岁,学习法律专业,今年大学刚毕业。

  “我们选择一老一少作为特邀职业调解员,也有我们的考虑,年龄大的有工作经验、踏实,小邓年轻,有理论知识,工作有激情,在写法律文书和调解协议书上是一把好手。”胥文杰说,“原来我们村上的调解员都是兼职,连制作调解协议书的一些基本规定都搞不清楚。小邓成为特邀职业调解员后,弥补了原来调解工作中的薄弱和不足。”

  “5·12”汶川大地震以后,红光镇西华枫林小区出现了地下水管破裂的情况。由于当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为是用水高峰造成的,因此造成了小区内住户实际用水总额与小区总表有较大的差距。小区业主只愿意按照每户自己的水表交纳水费,而自来水公司则要求按照总表来收费。自来水公司在未收到水费的情况下,对西华枫林小区进行了限流供水。小区业主纷纷表示要打出横幅和标语到政府游行。

  红光司法所很快介入,两名特邀调解人积极联系矛盾双方,展开了调解。职业调解人展现出了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巧,经过努力,最终双方均表示将进行进一步协商,处理好未交水费的问题。成都自来水公司犀浦分公司表示,愿意就滞纳金问题做出让步,承诺不会对小区再实施限流供水,小区业主也不会再采取游行示威等过激手段,成功地化解了一次群体性事件隐患。

  在此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两位特邀职业调解员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也鼓舞了郫县司法局对这项制度的信心,职业调解人制度由此开始了正式的实践。

  职业水准:至少应当像半个法官

  “目前真正从事基层人民调解的主要是两方面人员,一是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及企事业调委会主任,二是乡镇干部和司法助理员。真正做调解工作的同志,往往身兼数职。同时,整个队伍文化层次较低,年龄结构不合理。这种状况极大地限制了人民调解事业的发展。因而,必须引入一批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有较高政策水平、能娴熟运用调解技巧的调解人,建立起职业调解人队伍。”马立向记者介绍推出这项制度的必要性。他这样描述:“职业调解员的水准,虽说不是一个法官,但至少应当像半个法官。往群众中一站,就是来"断案"息诉的,能让群众信服。”

  为了选拔较高素质的人才,郫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物色了一批拥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退休教师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经过社区推荐、审查、筛选、邀请等相关程序予以确认,最终留用28人当上了“职业调解员”。为提高这支队伍的业务能力,郫县司法局采取集中培训、旁听法院庭审以及与法院联系,让他们协助法官参与部分民事案件的调解等方法来强化业务指导。职业调解人上岗后,主要参与镇一级疑难、复杂、重大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化解,同时指导村一级人民调委会工作。通过特邀职业调解人与兼职人民调解员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存在的人员不稳定、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

  “推行职业调解人制度,实际上是让司法所真正承担起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人民调解的压力。同时在指导管理各镇、村人民调解工作上也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对补足现有制度的弱点是一个突破。”马立表示。

  出手不凡:3小时解决重大纠纷

  职业调解人上岗后,很快显示出了其突出的作用。

  近日,记者在友爱镇司法所见到了特邀调解员孙国树,他五十岁左右,原先在另外一个镇的综治办工作,担任调解员前在公安派出所做协警,在当地有相当的威信。司法所的同志给记者讲起了他们成功调解的一件棘手的重大交通肇事案。

  7月底,友爱镇迎宾大道发生一起因路面塌陷引起货车侧翻、压毁居民财产的重大交通事故,省内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后对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但受害方与肇事车方就赔偿协议不能达成一致,受害方强行制止交通部门拖走肇事货车,致侧翻货车在该路段停放了两天两夜,堵塞交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很快,友爱司法所便派辖区职业调解人孙国树前往现场调解这起交通肇事赔偿案。调解过程中,得知当事人有诉讼的想法后,孙国树主动帮助当事双方分析诉讼成本、诉讼风险等,使他们都打消了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的念头。最后,拖了两天两夜的交通肇事纠纷案,职业调解员出马3个小时就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

  孙国树说:“车主是外地的,怕被本地人讹。我是司法所派来的,不是当地村上的,身份比较超脱;当地人又会觉得,我是本地人,肯定不会胳膊肘向外,因而我在双方面前说话都比较容易取得信任。大家又看到我处事比较公平,道理也说得"巴适",大家都退一步,也就比较好达成调解。”

  这只是职业调解人成功调解的案例之一。从7月份开始,职业调解人陆续上岗,仅两个月就参与、指导调解民间纠纷192起,调解成功190起,调解成功率达99%。

  经费保障:花钱购买公共服务

  为确保职业调解人制度落到实处,郫县建立了专门的经费保障制度。

  记者从有关规定中看到,每月给予职业调解人1000元生活补贴费,其中800元按月发放,余下200元作为绩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鉴于调解工作有可能面临人身风险,司法局每年为其购买200元意外保险。同时,郫县还调整了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金额,将原来的每件案件统一发放10元的标准提高,按照其难易程度给予每件案件50元至200元补贴。这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及职业调解人参与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

  郫县县委书记陈海元对郫县司法局这一制度十分支持。在郫县县委常委会上,常委们一致决定,拨专款40多万元在郫县建立职业调解人制度。

  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极大地鼓舞了马立。他向记者强调,钱多钱少,是量力而行的事。关键是要建立一种可推广、操作性强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数据库

  职业调解人制度实施后,28名职业人民调解员直接参与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至9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90起,调解成功1573件,调解成功率99%,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转化为刑事案件,为筑起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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