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新娘”供出骗婚内幕 真真假假“三部曲”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19日14:07
“对不起了,这是我的职业,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还是认了吧。”这是宁明县女子邱丽在逃离夫家后,发给安徽省的“丈夫”李荣锋的手机短信。从18岁到今年21岁,邱丽把骗婚当成自己的职业,多次和别人结婚后玩失踪。她和其他骗婚团伙成员落网后,职业骗婚也露出了不为人知的内幕。
外来媳妇集体逃跑
邱丽是在逃跑了两年后落网的。她和其他4名“职业新娘”,导演了一起集体失踪事件,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今年23岁的朱善波是江西省上饶市人,由于在少年时遭遇车祸,造成讲话不清楚,一家人很为他的婚事着急。朱善波21岁时,他姐姐听说上饶市朝阳区的村民郑某,可以帮人到广西找媳妇,便找到了郑某。
在郑某的带领下,在2007年11月份,朱善波和姐姐等几个老乡,到了广西宁明县城林花的家。林花找来一个叫小翠的姑娘,称是她的侄女。得到1.2万元的“身价钱”后,小翠第二天就跟朱善波回到江西结婚。朱家摆了几十桌酒席宴请亲朋好友,又给小翠买了金戒指等物。可好景不长,2008年1月初,朱善波的新娘就逃跑了。
当年,经林花等人介绍,与小翠一起嫁到附近乡村的,还有村民潘维旺的新娘小梅。2008年1月13日,朱家亲戚打电话给潘维旺,告知小翠逃跑的消息,并问起小梅的情况。潘维旺告诉他,新婚不久,他妻子小梅以回宁明县娘家为借口溜走了。
与朱善波、潘维旺有相同遭遇的附近村民中,同样来自宁明县的外来媳妇邱丽、小芬,都在这几天内相继逃跑。
在4名宁明籍的媳妇中,最厉害的当数邱丽。她与丈夫同居两个多月后,于2008年1月7日逃跑。其丈夫追到宁明县打她手机时,得到的答复是:“我不回去啦,你回去吧。”打多几次电话时,她干脆说:“你再不回去,我就叫人打死你,杀死你!”
警方抓获“职业新娘”
4名外来媳妇逃跑后,“赔了夫人又折兵”的4名江西男子,在郑某带领下到宁明县报了案。
宁明县警方立案侦查后,在2008年2月20日,将小翠、邱丽抓获。因主要犯罪嫌疑人林花未抓获,邱丽、小翠在被民警传唤结束后,暂时释放放回家。邱丽再次到江西省骗婚时,终落法网。
今年3月24日,在江西省瑞昌市何演波的家里,“新婚”不久的邱丽被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擒获。民警告诉何演波,邱丽是一名骗婚在逃犯,曾“骗婚多起”。
邱丽与何演波相亲是在今年3月1日。他们通过在凭祥市的一个朋友介绍认识。双方感觉良好后,商量结婚的事宜进展神速:3月7日,何演波给邱丽的“父亲”1.6万元“身价钱”后,第二天两人就返回江西。3月10日,两人拍了结婚照,次日到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何演波还在后来的几天内,为新婚妻子购买了数千元的衣服及金戒指、家具、摩托车等物。
邱丽落网后,何演波才知道,妻子在两个多月前,还做过别人的“一夜新娘”。李荣锋是安徽省绩溪县人。2008年12月初,林花身先士卒打“前站”,嫁给绩溪县53岁的老冯。后来,林花叫老冯帮她“侄女”邱丽找对象,结果找到了李荣锋。
在花了1.3万多元的“身价钱”后,2008年12月29日,邱丽与李荣锋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天晚上,两人过了一个新婚之夜。第二天起来,李荣锋却发现妻子不见了。
逃跑后的第二天,邱丽给李荣锋发了一条短信:“对不起了,这是我的职业,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还是认了吧。”
真真假假“三部曲”
邱丽被江西省警方抓捕时,宁明县警方也展开行动。今年3月18日、19日,民警在宁明县城将犯罪嫌疑人小梅、林花抓获。至此,以林花、邱丽为首的一个骗婚团伙,露初端倪。
据警方查明,今年47岁的林花是宁明县人。4名嫁到江西省的宁明县女子,就是她介绍牵线进行骗婚。他们事先商量好骗婚方法,由林花负责帮几个骗婚女介绍对象,让邱丽等人假装同意嫁给男方,然后由林花跟对方谈价钱。骗婚得钱后,大家分赃。
为了能成功骗婚,这伙人往往抛出真实情况作诱饵,然后一步步地实施骗局。
首先是寻找中间人。林花寻找的中间人,基本都是受害者的熟人,一般先派一个人下嫁“扎根”,再由先嫁的人陆续介绍其他“职业新娘”给当地人。这种方式,很快能获得受害者的信任。林花还要求这些女子“和男方同居3到5个月后”再伺机串通逃跑。
其次是用部分真实情况消除受害者疑虑。这伙人利用婚姻登记没有联网的情况,在骗婚时,拿真实资料与男方去登记。如,林花将江西省的徐绍健骗到宁明县与当时18岁的邱丽相亲时,徐绍健就不无担心:“我年龄这么大了,邱丽还不满20岁,到时她会不会跑?”林花就安慰他说:“不会的,她有身份证、户口本,能跑到哪里去?我用我的人头来担保。”在发现邱丽的身份证、户口本是真实的后,徐绍健打消了顾虑。
再次是伪造一个虚假家庭。江西省的何演波与邱丽在宁明县会面后,他的亲属团没有贸然交出礼金,而是先核查了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证实无误后,又要求和邱丽的家人见面。林花让自己的哥哥冒充邱丽的父亲,还专门教哥哥怎么说话。
当何演波问那个冒牌货,愿不愿意将女儿嫁给他时,林花的哥哥就说:“你们年轻人谈恋爱,我们作为老人管不了,你们俩同意就得了。”核了证件、见了家人,何演波等人再无怀疑,将1.6万元礼金奉上。案发后,警方向邱丽的父亲调查时,才知道老人被蒙在鼓里。
林花交代,她的一些“同行”,与宁明县、龙州、凭祥等地的人合伙,经常带着当地甚至外国的女人去骗婚,“每年都成功几单”。
骗婚行为破绽百出
今年8月4日,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林花、邱丽犯诈骗罪,并对她们提起公诉。
9月24日,宁明县法院一审宣判,认定两人犯诈骗罪,判处林花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邱丽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两人提出了上诉,目前尚未有终审判决。
据办案人员介绍,其实林花等人的骗婚行为,主要是针对农村大龄青年或身体有特殊原因、文化层次比较底的人群。如果受害者稍微辨别,她们的骗婚行为其实是破绽百出的。如,在骗婚女提供真实身份证时,如果到实地询问村委会等部门,就会捅破骗局。
骗婚女嫁到受害者家后,与真正安心嫁人的媳妇,有着很大差别。一般是频频伸手要夫家买贵重物品。如,邱丽嫁给何演波后,就只带了一套衣服。何演波当时还疑惑地问她:“怎么不多带几套衣服,你这是嫁人。”邱丽开口就叫他帮买了不少衣服,还有金戒指等贵重物品。有的骗婚女甚至要求丈夫买4枚金戒指。
在何家半个月中,何家人还发现邱丽“每天电话特别多”,而且还有吸烟等陋习。在她被捕前一个晚上,她还要钱买项链、耳环、手链。
骗婚女在受害者家一旦住久,破绽也会逐渐露出,她们很快就会在完全被识破前溜之大吉。如有的找借口洗澡一去不回,有的趁在逛街时让同伙汇来路费走人,有的让男方送回老家后再甩掉“尾巴”。
办案人员提醒,一旦遭遇骗婚,受害者应该马上报案,既能为逮住骗婚者赢得机会,又避免更多的人受骗。(文中当事人均是化名)(南国早报)(记者 骆南华 通讯员 王绍阳)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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