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青在曹妃甸论坛分论坛就循环经济作专题讲话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10月19日17:46
首届曹妃甸论坛日前在河北省唐山市举行,论坛的主题是“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工业化”。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论坛并发言。
吴晓青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转变,有利于解决区域性和结构性污染问题,是解决各类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促进和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吴晓青对加快推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提出5点建议:
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逐步建立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二是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规划和推进计划,提出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等考核指标。三是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引导和监督各类新、改、扩建企业进一步落实循环经济要求,推进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促使企业采用循环经济的生产模式。四是加强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要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方式推广和应用鼓励发展的技术。五是加强循环经济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废物资源化技术以及生态工业关键技术,分享我国在循环经济方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
据河北省副省长杨崇勇介绍,首届曹妃甸论坛在圆满完成了5次分论坛主旨演讲、曹妃甸国际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展等活动后圆满结束。会议期间,与会嘉宾围绕论坛主题,实地考察,广泛交流,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深邃的见解和主张,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工业化等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中国环境报记者刘蔚)
立足科学发展 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当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人类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环境问题。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挑战;持久性有机物污染、跨界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有毒有害废物越境转移等全球和区域性的环境问题愈加突出;资源短缺、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生物入侵等生态问题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不利影响仍在加剧。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保护环境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的力度,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特别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新时期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
2008年,我国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4.42%和5.95%,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十一五”规划的时间进度。
2009年上半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8年同期下降2.46%和5.4%,这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的污染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全国大气和水环境总体质量也出现好转,2009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水体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比2008年全年平均浓度下降7%;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比2008年全年平均浓度下降6.2%。
面对依然严峻的环境形势和我国环保工作的积极进展,我们有必要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找到解决问题的良方。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循环经济定义为“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从资源利用角度看,循环经济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循环经济能够以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小的废物排放。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转变,有利于解决区域性和结构性污染问题,是解决各类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
中国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实现现代化和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会给资源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从资源禀赋看,中国的人均淡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森林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45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从环境现状看,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2008年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湖泊和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部分城市的空气污染还比较严重;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地区已呈现出污染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态势。从发展过程来看,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集中表现出来,呈现复合型和压缩型特点。
根据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当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30万亿元,实现财政收入6.13万亿元,新增国家外汇储备4178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总额接近2万亿美元。与此同时,我国共消费水泥13.7亿吨,钢材5.4亿吨,电解铝1260万吨。此外还消费煤炭27.4亿吨,原油3.6亿吨,其中一半来自进口。根据2008年环境统计公报,当年共排放废水571.7亿吨,工业粉尘584.9万吨,烟尘901.6万吨,化学需氧量(COD)1320.7万吨,二氧化硫(S O2)2321.2万吨。由此可见,我们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是巨大的、沉重的。按照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在现有基础上再翻一番,而我们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也翻一番的话,其结果是十分严重的,也是绝不能容忍的。
所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长期以来采取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是导致资源环境问题愈加严峻的根本原因之一。经济的粗放式增长,不仅造成了资源日益减少,甚至枯竭,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必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促进和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做法
基于对我国资源环境长期发展形势的科学判断,20世纪90年代起,原国家环保总局就联合相关部门,提出了中国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倡议。短短10多年的时间,中国的循环经济发展经历了理念倡导、国家决策和试点示范等3个阶段。目前,我国制定了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循环经济促进法》也于2009年1月正式实施,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的循环经济已经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近年来,我们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早在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就组织开展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批准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33个,其中有3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通过验收并正式命名。2005年和2007年,国家先后启动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共涉及钢铁、有色等11个重点行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各类产业园区及有关省市,共170多家试点单位。通过试点,逐步建立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我们坚持将“保增长”和“调结构”相结合,坚决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发布了钢铁、有色、石化、煤炭、造纸、建材、酿造、制革、纺织等重点行业的近50项清洁生产标准,通过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是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新建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落实循环经济的相关要求、标准和配套措施。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在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对循环经济类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四是大力推进生态省和生态市的建设。目前,全国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生态省(区、市)建设。500多个市(县、区)开展了生态市(县、区)建设工作,其中有11个市(县、区)成为国家生态市(县、区)。此外,国家还批准了389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629个环境优美乡镇。各地在生态示范建设过程中,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改善了环境质量,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是积极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创模”工作开始于1997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环境保护模式。目前,已有67个城市和5个直辖市(城区)被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城区)的称号,128个城市正在积极开展“创模”活动。通过“创模”,全面提升了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环保模范城市各项环境指标都明显高于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城市环境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已经成为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标志。
三、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中国对循环经济发展已经制定了明确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框架,形成了有效的组织和实施模式。为了加快推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建议如下:
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经开始全面实施,近期应加快研究制定循环经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时,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从产业政策、财政、投资、金融信贷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快制定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技术政策。
二是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议组织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和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再生金属利用等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规划和推进计划,明确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等考核指标,并部署推进一批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
三是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要通过“以新带老”方式,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技术,引导和监督各类新、改、扩建企业进一步落实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以超标排放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为重点,推进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继续组织对全国重点行业、地区、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使企业采用循环经济的生产模式。
四是加强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专项科技计划中,要组织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对《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目录》中鼓励发展的技术,要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方式进行推广和应用。
五是加强循环经济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的循环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先进国家相比,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绩效水平尚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废物资源化技术以及生态工业关键技术,同时也要和其他国家分享我国在循环经济方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首届曹妃甸论坛分论坛“循环经济与生态城市建设”上的专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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