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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婆婆乘公交买货票 货物占座拒不让惹争议(图)

来源:重庆华龙网
2009年10月20日09:32
事发公交车
事发公交车

婆婆拒不让座
婆婆拒不让座

  “我的包包买了票的” 7旬婆婆的货物占座惹争议(图)

  行李也要坐座位?这位乘客婆婆说:

  “上车买票,有位就坐。”这是乘公交车的惯例。然而,如果这票是给行李、给货物或者随身携带的其他什么东西买的,这座位还该坐吗?这种“货占人位”的小事,经常在现实生活中引发矛盾。昨天,在公交321路上,类似故事再次上演。

  买张货票就可占个座位?

  昨上午9时许,渝中区较场口始发站,一名年逾七旬的婆婆登上一辆牌号渝B41749的321路公交车。婆婆坐在靠驾驶室一侧正对后车门的双排座上。

  “她头发全白了,随身带着个大包,打的是70岁以上老年人的免费卡。”当班售票员小巫称,由于她的行李超过标准,婆婆花1元现金给行李买了张货票,包就让她放在紧挨自己的座位上。

  公交车驶出较场口站时,车上已无空位。在中兴路车站,上来一名年约六旬的老人。老人欲坐在婆婆放包的座位上,婆婆却不愿意挪包,理由是“包是买了票的”。

  乘客王女士目睹此幕:“那人(指那个婆婆)很犟,一直不让,坚持说包是买了票的,该占座位。后上来那个老人没计较,直到那婆婆在南坪下了车,六旬老人才坐到位子。”

  王女士因为此事有些迁怒售票员。她认为,售票员应该将占据座位的行李拿走,把座位腾出来。

  对此,售票员小巫颇显委屈。他称,那个婆婆上车后,将包包放在座位上,他就提醒那个婆婆:包要提到前面驾驶室引擎盖后面存放,不能占座位。那个婆婆不依。“她说,她提不动,害怕摔。”小巫说,他提出帮那个婆婆将包拎到驾驶室,她死活不干。“我不能去硬抢她的包包,只得作罢。”小巫解释。

  “货占人位”尚无明文规范

  昨日,记者在321路公交车站、江北等地,对乘车市民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对于乘客在公交车座位堆放货物、行李,造成其他乘客无法坐位子的事,绝大部分市民表示反感。

  “公交车是为了方便市民出行的,不是运货的;公交车上的座位是给人坐的,行李超标该买货票,但它凭什么占人的座位?”市民胡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应该拿出实在的解决办法。

  来自江北区的刘小姐认为,这样的占位行为属于素质低下的表现,公交车上的老年人应当受到每位乘客的照顾,对于用货物占住座位不让的乘客,售票员应该从道德的层面对该乘客进行说服,并劝告该乘客把货物放在空旷的地方。

  不过,公交818路售票员骆小姐却提出另一个现实问题:对于已经购买了货票的行李该放在哪里,目前没有明文规定。

  骆称,售票员经常遇到类似情况,通常情况下,售票员会对货主的行为进行干预,劝其将货物从座位上移开,但对“不听话”的乘客,也很头疼。

  行李占位不能影响乘坐

  “货占人位”如何管?

  昨下午,321路路队工作人员透露,对此种情况,目前,行业内约定俗成的行规是:行李占据公交车座位,以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坐为前提。

  据悉,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颁布的乘车规则,乘客随身行李重量在10~20千克、面积0.4~0.6平方米或者长度1.5~2米之间,均应购买一张同程票价的货票,以此类推。长度超过2米的货物不能搭乘公交车。

  尽管对于购买了货票的货物该放在哪里,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我市的惯常做法是:提醒乘客将货物摆放在驾驶室引擎盖后的空地。

  记者 涂静 实习生 曾觅

  遇事讲理

  和谐为贵

  杨光志

  一滴水可见阳光,一件小事也能体现素质,和谐社会,靠一个个和谐的细节构成,因而,哪怕是日常小事,文明的人也应力求双赢而避免内耗。若是“无理搅三分,得理不让人”,只怕会留下一个蛮横耍赖的不良形象。

  从这个意义上看,老太太货占人位,欠点理。

  遇事讲理,但求“理直气和”。做人之道贵在和人,和人者人愿与其和。有时理虽在我亦能和气待人,那么再烦人的问题也能“软着陆”。融情于理、情理兼容,更能显出仁厚之心,也更能让人口服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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