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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对涉污染外企岂能“心太软”?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20日10:45
  中新网10月20日电 香港《大公报》日前刊文《对涉污外企岂能“心太软”》说,据绿色和平组织一项调查,包括壳牌、雀巢在内的18家企业未能坦承它们在中国业务的污染情况。一些外企无视信息发布规定,折射出环境责任感的缺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我们自己“心太软”。

  文章摘编如下:

  根据绿色和平组织的一项调查,包括壳牌、雀巢在内的18家企业未能坦承它们在中国业务的污染情况。该环保组织称,这些外企以及至少10家中国企业在内的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当它们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允许的水平时,没有迅速公开相关信息。

  按《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上述企业应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的30日内向公众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然而,在上述18家公司的25家工厂中,没有一家工厂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公布。

  一些外企无视信息发布规定,折射出环境责任感的缺乏。本来,外企一般拥有较好的环保口碑,而外企在中国污染状况却呈上升势头,很大程度上,表明相当一部分跨国企业执行双重标准。

  不容讳言,甚至是“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一到中国就“桔逾淮而成枳”,缺乏应有的环境责任感,还居然屡教不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自己“心太软”。

  实际上,不仅对外企违反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布的国家规定,有关方面无所动作,对外企污染的处理也有轻描淡写之嫌,早受诟病。许多涉污企业的心态就是钻执法软弱之隙,开足马力疯狂生产,等到罚单下来,且不说与其暴利相比只是毛毛雨,即使扣除罚款及停产的成本,也早已赚足捞够。

  显然,与其指责这些外企执行双重标准,还不如反思是我们首先采取了双重标准。比如不少地方在招商引资时,对外企无不当作争相拼抢的“肥肉”,于是有意无意地放低环保许可的门槛。因此,在立项之初,其实已经埋下了隐患。

  也因此,在以后的执法中,就不得不视若无睹或手下留情,“关照”他们,正是掩饰自己。而且,实际上,于政绩也离不开这些外企创造的GDP,如此的利益共同体之下,即使是对于肆无忌惮的环境违法,也不可能硬下心来痛下狠手。

  当时下一些官员仍在锁定GDP为唯一目标而疯狂飚车的时候,对涉污外企“心太软”可以说是一种必然。要改变“心太软”,关键还是要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威慑力。无论对外企,还是对这些官员,一律依法深入追究责任,这样外企在中国呈上升势头的污染状况,才有可能遏制。(钱夙伟)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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