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与市政府、深圳检验检疫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
内地供港蔬菜合格率达99.9%
11月起实行新办法加强供港澳蔬菜质量监管
本报讯 (记者 沈勇)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与市政府、深圳检验检疫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内地供港蔬菜的合格率高达99.9%,连续14年未发生“毒菜”事件。11月1日起,检验检疫部门将实行更严格的《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供港澳蔬菜的质量监管。
香港90%以上的蔬菜、80%以上的活畜禽由内地供应。2008年,内地供港食品373.7万吨,26.9亿美元,其中蔬菜60万吨。2009年上半年,内地供港食品177.4万吨,13亿美元,其中供港蔬菜36万吨,6300万美元。目前,全国备案的供港蔬菜种植基地767个,面积76万余亩,备案的供港蔬菜生产加工企业237家,主要分布在广东、云南、海南等地。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林伟表示,为保障供港蔬菜高质、足量、安全、顺畅供应,国家质检总局按照“预防为主、源头监管、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供港澳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一个模式,就是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十项制度,包括源头监管三项:对种植养殖基地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和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工厂监管三项:严格依法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推行驻厂检验检疫官制度;产品监管三项:出口食品法定检验检疫制度、出口食品追溯与召回制度、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制度;诚信建设一项:对出口食品企业实施红黑名单制度。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供港蔬菜的质量安全得到了保障,香港食环署公布内地2007年至2009年7月供港蔬菜的合格率高达99.9%。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供港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发布了《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120号令),主要内容是从原料种植、生产加工、检验检疫等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切实履行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职能。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新国表示,为确保供港蔬菜等食品农产品安全优质和足量顺畅供应,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深港创新圈框架下的食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体制建设,加强在食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科研及全方位的合作力度;大力扶持供港食品农产品企业发展;拨出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建立健全农兽药残检测实验室;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食品农产品出口;将深圳菜篮子无公害基地纳入供港蔬菜基地管理等。
深圳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谢月华通报了近期香港个别媒体对供港蔬菜有关报道的调查情况。她表示,经调查,报道不属实,是一起自编自导的个案,与内地正常供港蔬菜的质量安全没有关系。内地检验检疫部门对供港蔬菜生产、加工、运输和出口全过程的监管是严格有效的。今年1至8月,深圳检验检疫局按有关规定在文锦渡口岸对供港蔬菜查验2469辆运菜车,未发现走私香烟和夹带冰鲜鸡、冻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