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344处国家级森林公园获专用标志使用授权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10月20日13:25
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自2006年正式发布以来,先后两批共344处国家级森林公园获得使用授权。中国国家森林公园徽标、标牌和证件夹的广泛应用,对国家级森林公园树立鲜明行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起到了显著作用。近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继续开展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的使用授权工作。
《通知》中说,凡经正式批建且能够严格遵守《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使用暂行办法》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均可提出专用标志的授权使用申请,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园主管处(室)统一上报,审核通过后由国家林业局下发文件授权并颁发授权使用书。上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
《通知》指出,对《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使用暂行办法》所规定,森林公园入口及管理机构办公场所使用的专用标志,即徽标和标牌采取委托并监督厂家制作、各地直接向厂家订购的方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园主管处(室)负责统一组织。(中国绿色时报 记者: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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