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的公示
来源:
天津网-天津日报
2009年10月21日08:26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将对近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我市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予以表彰。根据市民委《关于做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津民委[2009]18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经各区县、各系统和有关单位推荐评选,逐级审核的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为10月21至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来信向市民委政法处反映(每天上午8:30—下午6: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23319080 23190455
E-MAIL:zfc2331908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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