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东中西协调发展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越发突出,呈现出东西部差距扩大、东北落后、中部塌陷等状况。张军扩说,这些使得中央政府在考虑经济增长提高效率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公平问题。在此基础上,国家相继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和中部崛起战略等。
1999年9月,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并强调指出,这一开发战略是直接关系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关系到东西部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问题,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将东北振兴问题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次年9月底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标志振兴东北战略全面启动。
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6年,中部崛起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这也标志着,中国区域发展战略开始新的全面转型,以实现更均衡、更协调、可持续性的科学发展。
受访专家指出,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东西部的经济发展是相互依存的,西部地区的过度滞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西部资源的供给弹性无法及时改善,难以满足东部沿海地区及西部自身经济日益扩张的需求;西部市场容量因人均收入低而扩大较慢,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西部的人才、资金大量流向沿海地区和高回报产业,进一步削弱了西部的发展能力。
此外,促进东中西的协调发展也是进一步保持我国经济良好发展势头的需要。东部地区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为了进一步保持发展势头,必须积极发展创新型的高新产业,而此时也正是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有利时机,应促使这些产业与中西部劳动力、资源优势相结合协调发展。
张军扩向本刊记者解释说,区域发展格局可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要求,才称得上协调发展,“一是提高效率的要求。即区域发展格局有利于优化资源的空间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发展各地区的资源优势,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区域分工格局。二是平衡发展要求。即区域发展格局有利于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有利于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福利距离。三是环境友好要求。即区域发展格局有利于实现对资源、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
“这三个要求或目标之间并非总是互相一致的,而是常常互相矛盾的,因而需要对政策进行权衡取舍。”张军扩举例说,促进重点区域加快发展的政策,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和全国整体实力的提升,但却往往会导致区域差异的扩大,不利于平衡发展目标的实现。再比如,同样数量的资金,投入到落后地区、贫困地区,有利于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缩小区域差距,而投入发达地区,则往往可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在张军扩看来,不论针对哪类地区的发展,都需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注意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因此,究竟什么样的区域政策是符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视国情特点、经济发展的阶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而定。
因此,对于未来的区域协调发展,张军扩提出了三个战略性的指导思路:
其一,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恰当发挥政府的作用。毫无疑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也必将愈来愈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市场从理论上是不完备的,为政府干预区域经济留下了空间;从实践上,恰当的干预往往能收到明显成效,我国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明显抑制了地区差距的扩大。
其二,系统设计区域政策,为恰当发挥政府作用创造了前提。现在的地方政府不仅要落实中央的政策,而且要更多地关注本地民众的利益诉求。与此同时,地方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呈现为“经济利益交换”关系。区域政策必须兼顾各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否则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的区域政策必须也有条件进行系统设计。
其三,完善体制机制,为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奠定基础。市场作用的发挥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前提的。过去若干年,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之所以出现突出问题,就是因为体制机制不健全使市场作用发生扭曲。新的历史时期,要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为市场正确发挥作用奠定基础。□
《瞭望》文章:60年区域发展政策演变
总体来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经历了均衡发展、非均衡发展和协调发展三个时期。但是在其中某一时期,具体的政策又具有阶段性,分别有各自的侧重点。目前,在协调发展的指导下,区域发展更加强调缩小地区发展差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指出:“沿海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但“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区域发展均衡布局的思想开始形成。
1965年4月,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备战工作的指示》。中苏关系的恶化,使中央作出了集中力量,加强全国和各省区战略后方建设的决策。根据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精神,“三五”、“四五”两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以及生产建设都转向了以战备为中心,以三线建设地区为重点的轨道。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将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国家战略进行了根本性的调整。总体上从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实行了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东部正式成为承接世界产业转移的要地。
1980年8月,东部的沿海城市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等相继成为四个经济特区。1984年初,在总结兴办特区的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大连、天津、秦皇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8年,海南成为最大的经济特区。1990年作出开发浦东的决定。我国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的开放格局。此间,东部实现了飞速发展。
1999年9月,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并强调指出,这一开放战略是直接关系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关系到东西部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问题,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2000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整体上规定了西部开发的重点、国家重点支持的方面。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将东北振兴问题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2003年9月29日,中共中央讨论通过《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全面启动。
200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崛起。中部崛起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正式出台。之后,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两次下发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
2006年3月份出台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东部率先发展战略。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
200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
空间开发的无序,即盲目的城市化和区域开发的无序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因此,解决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空间开发无序的问题,是当前进行空间规划以及制定区域发展战略的一个核心目标。在我国的国土面积上,哪些区域应该是成为我们未来进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点区域?哪些区域不适于集中人口和经济、成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区域?基于这样的思想,提出了主体功能的概念。
根据这一规划,全国国土空间将被统一划分为四类:一类是优化开发区,即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二类是重点开发区,即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三类是限制开发区,即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四类则是禁止开发区,即禁止开发的各类自然保护区。□(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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