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双重收费
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明确规定,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导游服务费,即通常所谓的“小费”。导游“小费”转正,这在全国开了先例。《成都商报》
据说允许导游“小费”转正,是考虑到以前导游工资低,老带游客购物,然后吃回扣。现在,导游“小费”转正能否带来高质量的导游服务呢?恐怕不一定!就怕以后小费和回扣两不误。
话说回来,即使小费可使服务质量提高,可旅行社已向游客收取了包括导游费在内的旅行费,游客为什么还要通过“行贿”导游才能获得优质导游服务呢? 图/沉石 文/彭冬明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