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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举报酒驾奖励制度 酒驾与不良信用挂钩

来源:东方早报
2009年10月22日02:41
  将探索酒驾与保险费率

  浮动及个人不良信用挂钩


  东方早报记者 鲁勋 通讯员 苏交轩

  江苏省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酒驾与不良信用挂钩等措施,压缩酒后驾车的生存空间。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总队长洪维志昨天介绍,该省自7月1日开展严整酒驾行动以来,共查处酒后驾车18714起,其中醉酒驾驶2020起,已暂扣驾驶证16398本,拘留1673人,引发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36.5%。为巩固整治成效,在至年底的查禁行动中,该省各级公安交巡警部门将采取“三个最大限度”措施——最大限度地放大酒后驾驶的整治效应、最大限度地挤压酒后驾驶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增加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

  据介绍,对于公务员酒后驾车,依法处理同时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当地纪检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酒驾,则一律纳入企事业单位诚信不良记录。同时,将整治行动延伸到农村地区,加强对驾驶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的查处力度。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此外,执法过程中有拒绝接受检查、阻碍民警执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该省还将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与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和个人不良信用制度挂钩,加大对违法行为人经济制裁力度。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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