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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积极参与教育帮扶工作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22日08:46
  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 记者孙春英张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今天在此间表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倾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黄明在今天举行的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把社区矫正对象作为人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纳入到派出所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中,定期进行入户走访,全面了解掌握其动态表现,做到“知体貌特征、知主要问题、知活动轨迹、知交往人员、知经济状况”。要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录入警务综合管理系统,公安派出所要与司法所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对“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也要搞好衔接配合,加强警务协作。

  黄明说,各地公安机关要将社区矫正工作同社区警务工作和建立“大走访”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广泛发动社区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及社区群众,共同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要关心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及时排查、化解涉及矫正对象的矛盾纠纷,严厉打击侵害社区矫正对象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黄明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依靠司法行政部门和社区矫正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考察的效果。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依法予以处罚、收监执行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其继续滞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对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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