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钟永案审判长杨勤本组图片除署名外 记者 邹飞 摄 |
刘钟永涉黑案庭审现场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杨天庆案审判长蒋林 |
杨天庆涉黑团伙9名成员中,杨天庆、刘成虎被判处死刑,曾川、简绍坤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被告也被判处1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以极刑的依据为何?不同程度的量刑又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杨天庆案
背负人命手段残忍处极刑
蒋林说,从审理查明的事实来看,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四人死亡,一人重伤,四人轻伤,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其中,杨天庆直接指使组织成员对受害人公然进行砍杀,致其抢救无效死亡,且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故依法对其从严惩处。刘成虎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因此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组织的其他成员,“我们既考虑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景,更重要的是遵循了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来确定刑罚,既体现了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形势需要,也根据刑法原则和刑事政策对被告人曾川、简绍坤等留有余地。我们认为罪刑是相适应的。”蒋林说。
刘钟永案
轻重有别量刑跨度大
杨勤认为,刘钟永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其长期在南川开采小煤窑,并利用暴力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并直接参加故意杀人致聂道华身中26刀死亡一案,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其系累犯,在故意杀人后,订立攻守同盟,指使组织成员顶罪,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故应当判处其死刑。
刘钟永案22名被告人,重者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轻者获缓刑,且有9名被告被判处2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为何量刑跨度如此之大?审判长杨勤介绍说,本案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组织者刘钟永、积极参加者张帮宏、杨功兵,体现了从重处罚,主犯袁礼因系未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认定杜现勇、杨金泓、曾令洪等人有自首、立功情节,从轻处罚。
审、判公开
人大代表到场旁听监督
另外,整个案件的审理,从开庭审理到庭审宣判,均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开进行。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到场旁听、监督,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
律师说法
被告律师:审判结果公平公正
南川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卓仁顺律师作为刘钟永涉黑团伙成员杨豪的辩护律师,参与了整个审理和判决过程。他说,审理过程中,每个个案基本得到了准确的分析和判定,对案件最终的裁决作出了很好的依据。“这次重庆打击黑社会势头很大,但并没有因为这种环境而左右判决的力度。”卓律师说,根据以往他经历的案子,他认为此次审判公平公正。
而刘钟永的代理律师王忠义则不愿对此次审判作任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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