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新就是在这间档案室里开枪自杀的 |
▲有关人士(左)向本报记者介绍事情经过 本报记者 刘瑞秋 摄 |
26岁的内勤主任为何自杀?
账目没问题 疑因家庭矛盾
他本人负责保管枪支;监控录像显示死者曾从保险柜中取枪后走进档案室
10月20日上午,榆树一信用社副主任周某被发现死在信用社内,警方确认,其系利用信用社内的枪支开枪自杀,原因不明。
没有遗书,没有留下短信,信用社副主任为何自杀?枪怎会在他的手上?
特殊身份让他的死扑朔迷离,是经济问题还是生活压力?
惋惜
他才26岁平时表现很好
“他才26岁,前途无量啊!”昨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信用社内秩序井然,说起周某的死,工作人员无不惋惜。
信用社公示栏上,周某的照片连同姓名已被取下,只留下了职务:“内勤主任”。
周某叫周艳新,2006年调入泗河信用社被提升为副主任,负责内勤,即营业室内的坐班主任,负责管理业务、会计、保卫工作,负责保管枪支。
“这个孩子平时表现非常好,对于我们信用系统来说是个损失。”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崔涛说。
现场
女员工发现后吓得住院
“那间屋子就是发现他的地方。”一名工作人员指了指营业室内西面一间小屋,“那是档案室,一名女员工当天准备进去换工装时,发现他已经自杀了!”那名女员工当天被吓得住进医院。
营业室内东侧放着一个低矮的保险柜,“枪平时是锁在那里的。发现他的时候,所有人都吓傻了!”
处置
当天下午就营业了
崔涛表示,“20日当天,警方现场取证后,我们就将周艳新的遗体送到殡仪馆,并通知了家人,13时以后,信用社就营业了,没有更多耽误农民们办理业务。”
另外,他们还慰问了周家家属,信用联社第一时间向上级联社进行了汇报。
善后
“意外死亡” 今日火化
崔涛说,省及长春信用联社十分重视此事,经调查,由于账目和枪支管理都没问题,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件”,将周艳新的死定性为“意外死亡”,并根据信用系统的有关规定,为其善后,工资发至死后10个月,并帮助其家人处理后事。
据了解,信用联社已经与周的家人商定,23日做遗体告别并火化。
周艳新的遗体已停放在榆树市殡仪馆。
据了解,发现周艳新的时候是20日7时55分,信用社负责人立即报警,警方通过信用社内的监控录像和人员调查,确认其是开枪自杀。
监控录像中,周艳新是当天早上6点多到信用社的,向值班人员交接收回枪支并做完记录后,将枪支锁在保险柜里。
而后,他一个人在营业室内吸烟、踱步,像是在思考着什么,没多久,打开保险柜,取出枪,走进档案室,关上门,里面的事情就再没记录。
■现场回放 监控显示 自杀前吸烟踱步
■死因初探 账目没问题 或因家庭矛盾
周艳新的死因是否与账目有关?崔涛介绍,事发后,联社立即组织人员对周艳新负责的业务和账目进行清查,“事实证明,信用社的账目没有任何问题。”
记者昨日到达信用社时,二楼几间办公室内都有人员在翻阅账目。工作人员说,省及长春市信用联社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几天。但崔涛否认了此情况与周艳新事件有关,“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是信用社的常态工作,联社对于各信用社的账目检查也十分正常,与这件事情无关。”
崔涛说,到周家慰问时了解了一些情况,“现在看来,他的死主要是因为一些家庭矛盾。”
“这孩子性格比较内向,事发前几天都没觉得他有什么反常的。”昔日的同事们回忆。
■记者探访 家人悲痛拒绝采访
据了解,周艳新的父亲是金融系统退休职工,周艳新去年刚刚结婚,妻子也是榆树信用系统的职工,家庭条件不错,什么事情会给周带来如此巨大的心理压力?
记者昨日找到周家,附近居民们此前对周艳新没有什么印象。周家大门虚掩着,里面传来抽泣声、说话声。记者轻轻叩门,房门开了道缝,马上能感到一种悲凉的气氛。
一名中年男子探出头来,房里聚集了不少人。得知来慰问的是记者,男子沉痛地说道:“现在家里很乱,什么都不能说,等事情过去再说吧。”随即关上房门。
“信用社副主任开枪自杀”续
■聚焦枪支 他负责保管枪支 有持枪证
用来保卫信用社安全的枪支因何成为周艳新的自杀工具?
崔涛和信用社副主任王兴民等人介绍,因为信用社内有金库,专门配备了防暴枪,每天晚上放在值班人员那里,白天由周艳新保管在保险柜里。“信用社内的每个值班男职工都有持枪证,周艳新也有,并且只有他可以保管、护理枪支。”
记者提出看看周艳新的持枪证,被告知“死者遗物由警方暂为保管”。记者在榆树市公安局了解到,信用系统为保卫需要,办理了“公共持枪证”,在信用社内使用,由保卫值班人员所有。
记者咨询了长春几家信用社,得到证实。本报记者 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