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于四川省某中专学校的两名男生大东和小林(化名),晚上从4楼宿舍楼上摔出栏杆,均落下八级伤残。两个家庭认为,宿舍栏杆高度仅0.86米,存在安全隐患,分别向学校索赔16万和18万元。学校认为,事故由学生斗殴所致,应偿还校方先前垫付的医疗费用20余万。昨日,双方同时把对方推上了法院。
突发事故
两名男生摔出4楼宿舍栏杆
刚满17岁的大东和15岁的小林,去年就读于位于成华区外北青龙场的四川省某中专学校,今年3月正好是入学的第2学期。
3月7日晚,大东和小林吃过晚饭后回到学校男生宿舍402寝室,不到半个小时,就发生了悲剧。事发后,两人同寝室的目击同学向青龙警署回忆说,双方不知为何发生口角,小林跑出寝室,大东跟着追了上去,在巷道里和小林扭打成了一团。
身材十分高大的大东很快将小林“制服”,并将小林高高抱起,回头向靠近厕所的寝室走去。目击同学还没反应过来,只听见两声惨叫,大东和小林一同从距离厕所不到一米远的栏杆栽了出来……
事发后,学校方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大东和小林一同送往华西医院进行抢救。
让赶到医院的家长伤心欲绝的是,大东双肺严重挫伤,左股骨、双颧骨等近10处骨折;小林左股骨、下颧骨等多处骨折。经鉴定,两人均为八级伤残。住院期间,学校支付了所有住院医疗费用。
学生告学校
0.86米栏杆低于规定标准有隐患
两个孩子出院后,双方家长踏上了诉讼之路。大东和小林的法定代理人认为,给两个家庭带来悲剧的“罪魁祸首”正是学校安装在宿舍楼高度仅达0.86米的栏杆。
“大东今年17岁,身高182cm,高出栏杆近一米。如果栏杆能高一点,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大东和小林的代理人都认为,学校出事阳台的高度只有86cm左右,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1.1米,学校提供的教育设施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校方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最近去学校看到,栏杆已经加到了1.3米,如果校方不觉得存在安全隐患的话,何必作这些补足措施呢?”大东和小林并没有出席庭审现场,但坐在原告席和旁听席上的家属情绪有些激动。
学生代理人同时还提出,两个孩子玩得很好,不可能发生争执打斗。事发前两人手拉手走出厕所,因路面积水,不慎踩滑栽出栏杆。
学校告学生
不是栏杆低是学生打斗引发事故
究竟是打斗引发事故,还是不慎踩滑跌下楼?学校方昨日向法庭提交一份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录像上画面还原了事发的全过程:录像上方显示着3月7日晚9:15许,一个个头较小的黑衣男生先冲出402寝室,向寝室右侧的巷道跑去,然后一个着浅色衣服的高个子男生跟着追了出去,在巷道尽头
扭打成一团。这时目击男生也从寝室跑了出来,还朝着两人斗殴的方向吼了一声:“不要再沸(四川话:打斗)了。”随后,高个子男生抱着小个子男生往厕所方向走去,在监控摄像没有覆盖到的角落跌下了4楼。
法官问代理人和家属:“录像上的两个孩子是谁?”“不晓得嘛,光线这么暗,哪看得出来是我们的孩子。”旁听席上的家属连连摇头。“那你们不是说两个孩子感情好,手拉手出厕所时摔倒的吗?”代理人和家属面面相觑,陷入了沉默。
学校方因此提出,目击同学的证言和监控录像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是学生打斗引发事故,与学校无关。校方同时还出示了一份该校舍1990年竣工时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的证据。据此,学校反诉学生,要求偿还学校之前垫付的20多万元医疗费用。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成华法记者张运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