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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及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未出台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23日12:40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23日上午10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09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个人帐户基金投资办法大概将会在什么时候出台?因为这个基金的性质比较特殊,关于它的投资渠道问题外界争议一直比较大。在这方面有没有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还有,前段时间央视曾经报道过,最近珠三角地区农民工退保现象比较严重,人社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还有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大概什么时候出台?

  尹成基谢谢你。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对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是非常重视、非常慎重的,进行了一系列周密细致的研究和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个办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实现有效的保值增值。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的文件,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要对这个办法做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在确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我们正在积极地探索一些有效的办法,包括对国家重点项目的投资,包括适当部分用于资本市场投资,这些都将在《办法》当中有所规定。

  关于部分农民工退保的问题。农民工的特点就是流动性比较强,就业稳定性比较差,工资收入比较低。经过近两年来的调研,我们已经研究制定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这两个办法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出台,主要是考虑以下情况:

  一是金融危机对农民工的就业产生了直接影响,大环境还不确定。

  二是由于农民工有相当一批将来要返回农村,所以,必须使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在农村也得到延续。这就需要逐步建立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条件在今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之后已经形成了。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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