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律师:企业送钱是攀附吴淑珍 扁均不知情(图)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23日15:52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扁家4大案与部分追加起诉,今天上午9时10分提讯陈水扁开准备庭。尽管审判长邓振球多次提醒,希望就上诉理由扼要说明,不需涉及案情实体,但3名律师仍联手讲了3个半小时。合议庭谕知中午休庭,下午让陈水扁与检察官表示意见。
3名律师都认为一审判决违反证据原则,像是龙潭案、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扁家等,很多心证都是推论,或是扩张解释台湾地区领导人职权,判决违误,也不合逻辑。
石宜琳表示,吴淑珍在前“第一家庭”作风强势,众所皆知,是不争的事实,她当时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夫人,达官贵人也都是冲着这个头衔附攀。陈水扁当时日理万机,对吴淑珍的事从无问过。陈水扁确实不知道像是龙潭等案,企业给佣金、吴淑珍收钱介入等情形。
律师郑文龙表示,一审认为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提供扁家海外款情资后,扁家开始搬移、洗钱,但事实上,吴淑珍胞兄吴景茂等账户,在叶盛茂提供情资之前,就经常办理资金转移。他说,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否认为扁家洗钱、证词与陈水扁一致,一审又认为不足采,显然一审都是自己推论出一套案情判决,违反证据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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