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全力推进执法标准化努力塑造城管新形象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23日20:32
人民网西安10月23日电 (杜峻晓张允辉马登乐)当前,城市管理的执法机构与市民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门话题。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该市执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随着当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日益繁荣,城市管理工作也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惑,需要快速解决的突发性问题很多,但是具体到每一位执法队员,因问题的难易程度不同,管控区域的情况差异较大,随意性执法现象一直没有很好解决。虽然在近两年多的时间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试图有所突破和改变,但都没有取得根本性地质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的指导下,该局开始推行标准化执法,经过大量的办案实践证明,此举目前已成为该局在解决城市管理难题中所有问题和困惑的一把钥匙。所谓“标准化执法”,其核心就是用程序和各项法律规范执法行为,并用自由裁量权压缩实体法的“弹性空间”,用司法的最终强制力和违法成本的付出实现长效管理,从而带动执法理念、执法手段、执法方式、机构职责、运行模式和考评导向整个工作体系从普通的行政管理模式向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模式回归。目前,按照这样的模式,该局已完成1000多个案件的处理。西安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执法局局长张建政专门批示,“这是新时期文明执法的一个创举”。
据该局城管执法局局长牛恺介绍,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该局始终把执法程序作为标准化执法的核心内容。同时在保证法定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顺序一个都不能错的基础上,注意突出把好统一立案等各个关口。首先对于容易出现的问题由综合检查组统一查找。检查组配备照相机、摄相机,统一收集案源。因为目前辖区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一次性解决,办案能力和办案力量还达不到,因此结合每个阶段工作的重心,有所侧重,目前每月帮助每个中队收集案源60个左右;其次,由检查组统一到法规科填写立案报告。然后由法规科重点对违法事实是否成立进行审查,对违法类型进行界定。这一环节非常关键,直接决定着下一步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标准。最后,每周召开任务派遣和督办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违法案件线索督办单》的形式向各中队分批集中派遣任务,并通报前一周任务完成情况。中队要求撤案,必须提供违法事实己经消失的像片资料。杜绝了中队避难就易、避重就轻和由于人情关系选择性办案,或者不作为的现象。在调查取证的整个执法过程中。该局要求各中队完整的证据要包括违法行为的影像资料、现场勘验结果、现场询问笔录以及当事人的工商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诸多具体内容。在证据采集过程中,他们一方面从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出发,研制使用商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区3000多家商户建立了数据库,对商户的各种信息进行录入。同时,结合提升年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收集留存商家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等分道路建立档案,为行政执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对于确实不配合执法的违章户主动邀请街道城管科和社区同志旁观执法过程,作为证人证言,完善证据链。目前已经移交法院执行的案件,没有一起案件因证据不合法而被法院退回。
除此之外,该局在对违法事实固定之后,还专门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每周五召开例会,对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提交会议,集体确定处罚依据和标准。且所有案件都实行三级审查,法规科专职干部初审后,再分别由法规科科长和分管局长签属意见。当事人只凭处罚决定到指定银行履行处罚义务,全局不再使用罚款票据,从源头上解决了乱作为现象发生的可能。同时细化自由裁量权,压缩实体法的“弹性空间”。制定出台了《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对工作中最常遇到的72种违法行为,分别按照违法事实性质、发生频率、发生的地点和影响程度大小等,在法定裁量幅度内细化成2-4个档次,并制作成表格,附带详细说明,使执法双方一目了然。在依法行政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执法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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