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10月23日在创业板启动仪式上表示,创业板开板后,证监会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重点加大对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创业板市场的有效秩序,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出席创业板启动仪式,并和尚福林共同为创业板开板。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宣读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市场的批复》。
尚福林介绍说,目前,已有北京、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湖北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8家企业向证监会提出了发行申请。对上市资源的调查摸底、培训、教育等工作也在开展之中,符合上市条件并希望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较多,后备资源丰富。
建立和发展创业板市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尚福林说,我国创业板市场从最初酝酿到筹备建设历经整整十年,可以说是厚积薄发,水到渠成。推出创业板,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战略决策,适应了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对我国资本市场乃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尚福林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划和构建我国的创业板市场。
一是重视将服务经济发展与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结合起来。在创业板筹建过程中,证监会始终把支持高科技、高成长企业的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服务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已经受理的企业近七成属于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等行业,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符合创业板的基本定位。
二是注重和借鉴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和经验教训与把握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结合起来。我国创业板市场在制度设计上吸取境外创业板市场建设经验教训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例如规定了相对较高的发行上市标准,实行更加严格的退市制度,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突出对风险的充分揭示和引导。
三是注重深化改革创新与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结合起来。坚持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稳固、有序地深化市场改革创新。
四是注重将防范创业板市场风险与创新投资者保护途径结合起来。
五是注重将改进舆论引导与稳定市场预期结合起来。
尚福林指出,加强监管,全力推动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创业板市场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创业板发展新的开始,作为新生事物,创业板的稳定健康发展任重道远。
第一,证监会要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证监会有关部门和各派出机构必须深化监管创新和制度创新,针对创业板市场的特点,逐步完善创业板市场配套法律法规、信用体系和监管规则,继续做好创业板发行监察工作,严把创业板市场准入关,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切实提高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重点加大对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创业板市场的有效秩序,创新和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第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全面强化自律监管,加强对募集资金,尤其是超募资金的监管,督促创业板公司做好募集资金的规划和安排,确保全部募集资金实现专户存储,明确资金用途,强化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责任,严密监控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防止过度炒作,坚决打击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和改进市场服务工作,促进各方公平合理地利用创业板市场。
第三,创业板公司要努力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是创业板市场的希望所在,各公司要牢固树立尊重和维护股东权益的理念,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严防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管好用好募集资金,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不辜负广大投资者的信任。
第四,各类中介机构要确实勤勉尽责。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市场间接机构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创业板企业发行保荐责任和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各证券公司要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项规定,持续做好创业板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五,新闻媒体要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共同创造创业板市场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六,投资者要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要充分了解创业板企业和创业板市场的特点,积极参与投资者教育活动,配合落实投资者适当管理制度,认真分析、研判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因素,尤其是大幅度波动的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信守“买者自负、风险自担”原则的基础上,正确地认识和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