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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方宏进诈骗案不能不了了之

2009年10月25日18:09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方宏进诈骗案不能不了了之

  河北邢台市公安局向新华社记者透露,曾工作于中央电视台和东方卫视的著名节目主持人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被邢台市隆尧县警方刑事拘留,但目前已被取保候审。(新华网10月18日)

  虽然涉嫌诈骗,但方宏进本人倒觉得比较轻松,他在接受采访时心情平静:“这些事情就随它去吧,我现在还有挺多别的事情要做,谢谢大家的关心。”

  方宏进涉嫌诈骗经历是这样的:2006年2月,方宏进找到位于隆尧县的知名方便面生产企业华龙公司,要求为该公司做电视剧植入式广告,双方签订了广告合同。华龙公司向方宏进投资的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汇入100万元,但澳卫公司未能如约。华龙公司起诉后,法院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移送隆尧县公安局。2009年10月,方宏进被拘。因将赃款全部退回,且认罪态度较好,隆尧县公安局对方宏进取保候审。

  这件事情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方宏进宽宏大度不追究公安机关的责任,那所谓涉嫌诈骗的事“随它去吧”可能还说得过去。

  第二种可能,方宏进确实涉嫌合同诈骗。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是以澳卫公司的名义进行的,涉嫌的是单位犯罪,即使方宏进认罪态度较好,退赃也较及时,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但这也只是从轻情节,并不能说明方宏进就无罪了。如果方宏进确实涉嫌合同诈骗,而仅仅在认罪、退赃以后,公安机关对此案件不了了之,真如方宏进所说“随它去吧”,那么,就是对法律的亵渎,让公众感觉到名人犯罪可以法外处理或者涉嫌诈骗可以交钱了事,那么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和法律的尊严何以树立?对此案如何进展,我们将拭目以待!(梁玉泉)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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