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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重庆黎强案之最 妻妹同管账郎舅是亲信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9年10月26日14:44

  黎强家族化运营黑帮公司

  妻妹同管账郎舅是亲信

  重庆消息 本报特派记者王晓云报道 重庆政法系统一位官员曾说:如果将此次“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个成功的案例,其高潮莫过于果断缉拿“黎强等身价过亿的商界名人”。

  黎强,重庆客运黑社会霸主,他的落马犹如在涉黑人员中投掷了一枚炸弹。

  今日起,黎强涉黑团伙庭审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开锣。主审此案的法官介绍:“因被告人多、案情复杂,该案将从26日审到30日”。足足59页的检察机关刑事指控书,揭秘了黎强纵横江湖十几年的发家史、犯罪史……

  黎强案之最

  ■头衔最多

  除了是渝强公司董事长外,黎强还有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二届政协常委、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会长、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与租赁协会常务理事等头衔。

  ■被告最多

  黎强案是重庆打黑系列案开审以来,被告数量最多的一次,被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共计有13个。

  ■案卷最多

  黎强等人涉黑案,检察机关共有240余本案卷,是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中案卷数量最多的,光是起诉书就有59页,达3万字左右。

  ■财产最多

  4个被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2132万余元,违法所得共5711万余元,参与逃税6223万余元。当地居民称,黎强是重庆市巴南区民营企业中的“二号人物”。

  被告

  罪名

  在31名被告人中,黎强和妹夫何永红都“头顶红冠”。黎强,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何永红,重庆市巴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黎强的妻子伍树芹,负责公司财务工作,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经营罪。

  在这31个被告人中,还有三名伴随黎强落马的官员。作为被告单位的,还有黎强的4家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罪名

  黑老大黎强共被指控九项罪名,涉黑团伙中,有20人被指控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蒋强,因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死亡,被指控故意杀人罪。

  而肖庆隆、蒋洪、姜春艳三位官员,则被指控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等两项罪名(另一位与黎强有关的官员曾安东另案处理)。

  罪行

  1、如何控制公交经营?

  1996年,黎强注册成立重庆渝强实业有限公司。13年间,共拿到了重庆市100多条公交线路经营权。

  黎强确立客运市场强势地位,靠什么?

  先投入车辆非法营运,然后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这是黎强强占客运市场的惯用手法。

  2000年9月30日,渝强公司在未取得正式营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通鱼洞至沙坪坝线路,投入20辆车。为抵制公交公司人员的不满,十几人拦堵公交公司客车,将车辆轮胎全部放气,造成四小时大堵车。

  2004年8月,被告人何永红带人连续三天对重庆冠忠(第三)公交公司365线车辆拦截,引发交通瘫痪。365线被迫停止,至今未开通……

  2、如何操纵民众上访?

  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事件向政府施压,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是黎强黑帮的“高招”。

  2000年10月5日,为使公司违法营运的车辆获得营运资格,黎强召集手下开会策划。6日上午,其手下分乘两辆车到重庆市政府集体上访,打出横幅,高呼口号。经有关部门协调,渝强公司最终获得了鱼沙线11辆营运车辆的指标,而公交公司只获得了九辆。

  2006年5月8日,黎强再次叫来80多个人到重庆巴南区鱼洞铃木公司大门。第二天9点,渝强公司100多辆出租车和200多人再次围堵,制造群体性事件,造成铃木公司停产3小时,损失62万元。

  2006年7月3日,为了增加运营车辆的座位核定数,黎强手下60多人到重庆市交委和信访办上访闹事。事后,重庆市运管局等部门协调,将渝强公司该线路的12辆客车核定载客座位数由23座增加为29座。

  3、如何策划罢运事件?

  检察机关起诉,2008年11月2日,黎强安排何永红召集公司旗下四个出租车分公司开会,传达11月3日全市出租汽车将集体停运的消息,并称如停运当日有人营运出租车,将进行打砸。因为组织架构完整、关系稳定,黑老大的意图得以迅速传达。

  11月3日,渝强出租汽车公司参与了停运,部分车主和驾驶员还对正常营运的出租车进行打砸抢。

  4、如何向政府诈项目?

  据起诉,2001年,黎强房地产公司开始承建重庆“巴南人民广场”工程,分为A区、B区、C区3个项目。

  2003年4月,巴南区建委核发批准B区A栋为16层。在承建过程中,黎强房地产公司擅自将其改为32层。2008年4月8日,黎强为办理预售许可证,欺骗巴南区建委在其变造的许可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欺骗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预售房许可证》。而C区项目未办理相关审批等手续就开始建设,至今未竣工验收,其中大部分出售给巴南区工商局。

  黎强房地产公司在“巴南人民广场”工程项目非法经营额为10284万元,违法所得共计5197万元。

  5、如何依靠“保护伞”?

  黎强的暴力创业与四个官员密切相关。

  蒋洪,原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2006年9月,渝强公司38辆车非法运营,被交通执法大队罚款190万元,一直未缴款。次年在蒋帮助下,成功变身合法营运。

  肖庆隆,原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2004年,在肖的帮助下,黎强成功竞得49辆车指标,后存入48万元进肖的账户。肖任职期间,放任渝强公司两条线路共17辆车非法经营,使渝强公司获益249万元。

  姜春艳,原重庆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二处处长。黎强经常组织车主及司机等上访,姜参与现场处置和接访。在姜的帮助下,黎强数次通过信访手段获得营运指标。黎长期回馈“红包”、“拜年费”,姜的儿子考大学,毕业后和女朋友学车,都收到黎的好处。

  曾安东,重庆地税局稽查局稽查科科长。今年6月,在曾的帮助下,渝强公司仅补交税费及滞纳金15万元,掩盖了其偷税数千万元的事实。

  黎强“帮规”

  补偿费200万 出场费数千元

  黎强公司章程有一条“很惹眼”的规定。“如公司董事因执行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拘留,则其他董事每人补助被追究者人民币200万元作补偿”。

  2004年10月一天,黎强为了给重庆沙坪坝区政府施压,以达到收购特钢厂生活服务车的目的,组织数十人上访闹事。事后,渝强公司“补助”自己开车去上访的驾驶员油费200元。

  2000年9月,因非法营运,车子被公交公司扣留。黎强开会商议“来硬的”,叫人强行取车,事后支付数千元给这些人员作为“出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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