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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酒驾将入诚信不良记录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26日17:43
  新华网南京10月26日电(记者刘巍巍)苏州市从本月23日晚开始的查禁酒驾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一旦发现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酒后驾车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一律纳入其所在单位诚信不良记录。

  23日晚苏州市开展新一轮酒驾严查行动,检查各类车辆4688辆,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3起。苏州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王林林介绍,此次行动将会一直开展至今年年底,针对重点地区、路段,每天晚上都将组织开展或统一或分散的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发现酒后驾车的,一律处以暂扣3个月驾照,并处500元罚款;对醉酒驾车的,一律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驾照,并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对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一律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驾车;对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一律终身禁驾;对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记录超过10次或者有过酒驾行为的司机还要进行跟踪,如果被发现再次酒驾或者醉驾,一律严惩,并对驾驶资格进行限制。

  王林林表示,对公务员酒后驾车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当地纪检部门;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酒后驾车的,一律纳入企事业单位诚信不良记录。

  目前,苏州交巡警部门正在筹备将酒后驾驶与个人诚信挂钩,以形成酒驾长效查禁管理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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