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学者就构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形成交集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26日18:37
中新社成都十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曾嘉)正在此间举行的二00九年度两岸关系研讨会,“构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议题备受关注。与会的两岸学者各抒己见,在多个领域形成交集,对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充满乐观。
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属框架性协议
台湾方面自提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概念后,即指出此为框架性协议,之后的各领域合作、开放需分阶段协商解决。这一点获得大陆学者的认同。
对外经贸大学世贸组织研究院院长张汉林表示,ECFA是先订定架构及目标,而非一步到位、要求立即全面开放市场和具备完整实质内涵的自由贸易协议或经济合作协议。签署架构协议表示双方同意就双边经贸自由化与经济合作事项进一步的协商,其最大好处是可先就双方容易达成共识的项目进行协商,并将其列入“早期收获”条款。
大陆日前公布“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研究报告”,作为该报告重要参与者,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刘雪琴说,经济合作机制的内容应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及动态开放性,根据两岸经济的实际状况,及机制的进展情况,适时增添所需内容。两岸应通过协调、协商,对经贸关系正常化、自由化内容达成共识,先做出总体安排,再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方式逐步完成。
两岸携手占据国际竞争制高点
刘雪琴同时指出,未来一个时期,新兴产业将成为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为积极应对未来新型产业的竞争,缩短两岸与发达国家在新兴产业发展上的差距,两岸可通过建立经济合作机制来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在经济合作机制中设立产业合作机制,以制度性安排促进两岸开展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占据国际竞争制高点。
台湾醒吾技术学院讲座教授周添城发言说,目前世界对“大陆和台湾”的整合形成一股一片看好的趋势。日、韩或东南亚国家对两岸关系缓和所培养出来的整合实力,是否对他们造成竞争压力,已是一个热门议题。
他指出,一旦两岸采取合作策略,那么两岸企业就可能出现业务合作、策略联盟、交叉持股、入股与合作等新的合作形态。如此一来,也使过去台商在大陆习惯以独资的经营形态产生变化,朝向合资的可能性演进。到了这个阶段,两岸当然就可以携手共同面向国际市场。
兼顾双方利益,实现共赢
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为两岸经济发展带来利多的同时,也可能对某些产业带来冲击和影响。对外经贸大学台港澳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华晓红认为,任何经济协议在提升社会总福利的同时,也会带来利益分配格局的改变,在一段时间内给一些行业带来冲击。这些负面影响可通过建立某些保障措施、贸易救济手段予以缓解,更可以通过产业调整和结构升级得到长远解决。
台湾大学商学研究所教授江炯聪表示,洽签ECFA后,对于传统内需型及聚落型产业,比较容易受到自由化冲击,因此政府应协助将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两岸在协商时应坚持做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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