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
本报讯(记者李晓萌)未来10年,我市农村将是啥模样?昨日,《武汉市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勾勒出我市新农村发展新貌:以“集中”为主线,三大圈层定位明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农民居住各得其所。
我市六个远城区及洪山区的农业生态区部分,总面积7800平方公里,纳入规划范围。这是我市首次在外围农村地区开展全域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在全国也属领先。
我市2005年启动家园建设,到明年将全面完成全市2087个建制村的普惠建设项目,完成我市新农村建设第一阶段任务。
2011年起,我市新农村建设将迈入第二阶段,计划用10年时间,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核心,围绕“四个集中”实施提档升级,建设具有武汉特色的“富裕、和谐、秀美”的新农村。
“四个集中”即在我市远城区逐步实施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生产生活服务和社会事务向新型社区集中。
根据《规划》,我市将以主城为中心,以发展轴线为骨架,向外围依次形成新城建设发展圈、农业生产圈、生态维育圈三个圈层。
新城建设发展圈,最临近主城区,是未来武汉城市化主要推进地区,是远城区产业、人口主要集聚区,将建成设施完善的城市型社区,农业产业以科技、观光和体验农业为主。
农业产业发展圈,是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的地域,将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
生态维育圈,是需要永久性禁止或限制开发的地区,是武汉最重要的生态涵养地区,主要由风景区、湿地保护区、生态绿楔和生态绿环构成。在这个圈内,所有开发建设必须经过严格审批,避免区域性的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向此延伸,逐步减少人口规模。
针对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聚居点多、小、散,建设粗放传统等问题,《规划》突出“集中”这条主线,将适当迁并农村聚居点,构建“城—镇—村”3级、7个层次的居民点中心体系。我市农村现有1.6万个居民点,到2020年,农村基层居民点按规划将减少到7000个左右,形成23个新城、15个中心镇、107个重点中心村等。
昨日,市长阮成发着重强调了远城区新型工业化的空间布局谋略。他指出,远城区发展工业不能“遍地开花”,要立足各区实际进行调整集中,市里将倾力支持每个远城区建设一个规模园区。
阮成发指出,新农村建设不能千篇一律,要充分体现当地特色,要加强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