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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坚决查禁四大类淫秽低俗网络文学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27日21:04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璩静)根据“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和“整治手机媒体低俗之风专项行动”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前对互联网出版的低俗内容进行查禁,主要发现四大类低俗网络文学:

  一是部分网络文学作品明目张胆地宣扬淫秽色情内容;二是用挑逗性的标题,或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内容吸引网民点击阅读;三是部分网站不顾社会公德的约束,大肆宣扬一夜情、换妻、性虐待、血腥暴力等内容;四是部分网站屡教不改多次登载淫秽色情低俗网络文学作品,或为其提供下载链接服务。

  针对上述问题,新闻出版总署已通过网络出版查处督促机制,指导和督办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开展相关查处工作。各省新闻出版局与辖区内的公安、电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制度,联合开展整治工作,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遏制了网络文学作品中低俗内容蔓延传播的势头。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于10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查禁互联网上淫秽色情小说及相关内容。通知要求,有关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责令辖区内登载淫秽色情小说及相关内容的网站立即全部删除,并通知辖区内有关网站不得登载、链接、传播、炒作相关信息。同时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登载淫秽色情出版物的网站进行调查取证,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屡次登载淫秽色情出版物的网站,要停止其接入服务直至关闭网站。对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整治网络文学低俗内容的工作中,新闻出版总署将与工信部一起尽快出台《互联网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并会同广电总局、工信部等部门共同发布《手机媒体服务管理办法》。此外,新闻出版总署还将加快制定网络文学、手机出版等相关管理办法,以便有效规范网络文学出版行为。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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