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强人”背后是数名官员的悔恨史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0月28日06:36
核心提示:1996年7月,齐少嫣还是一名刚刚辞职下海的花店小老板,可是4年之后,她已经是抚顺市大名鼎鼎的女房地产开发商。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完成了人生的“飞跃”,奇迹发展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秘密?随着抚顺市数名局级贪官纷纷落马,齐少嫣发家过程中的巨额行贿行为也浮出水面。10月27日,省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齐少嫣发家背后,是数名官员的悔恨史。
靠挪用公款赚到第一桶金
翻开齐少嫣的个人档案会发现,30岁前的齐少嫣和几乎所有的普通女人一样。1962年,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中学毕业后,长相平平的她进入抚顺钢厂做了一名工人。到了30岁依然过着买件衣服也要计划很长时间的生活,齐少嫣内心极其渴望改变自己的生存现状,过上有钱人的日子。
1996年7月,齐少嫣索性辞职下海,开了一家花店。但她不满足于小打小闹,接着又成立了一家物贸有限公司,做起专业“对缝”人,倒腾煤炭、石油、钢铁等。但没有家底的齐少嫣时常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窘境。
1997年6月,齐少嫣通过其哥哥认识了时任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财务处会计的康路。齐少嫣说做一笔生意急需用钱,康路给她引见了抚顺石化高新技术开发中心的出纳员张忠文。1997年6月至1998年2月,张忠文擅自将抚顺石化高新技术开发中心的公款425万元,借给齐少嫣用于经营活动。嗣后,齐少嫣给予张忠文1000美元“好处费”。
1997年7月,齐少嫣又搭上了时任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财务处处长的吕怀琴。吕怀琴将该院下属企业应付给该院财务的30万元擅自挪用,借给齐少嫣个人进行经营活动,嗣后,齐少嫣给予吕怀琴17000元。
就是凭借挪用的公款,齐少嫣赚到了第一桶金。看房地产来钱快,从1999年起,齐少嫣又玩起了房地产。
2000年4月,齐少嫣以承担抚顺市地产房屋开发公司257万元债务的方式收购了该公司。后又采用虚列股东等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806万元人民币,成立了抚顺市地产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是她的个人公司。
靠行贿减免395万元欠款
公司办大了,接触的人多起来,齐少嫣的朋友也越来越多。齐少嫣是个自来熟的女人,无论什么人、多大的官她都敢往前凑,而且很快把人粘上,并让你甩也甩不脱。
抚顺市地产房屋开发公司转制后,抚顺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原抚顺市地产开发公司欠缴费395万元,于是进行催缴。齐少嫣找到担任抚顺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办公室主任的孙嘉明,并很快与其成为亲密朋友。孙嘉明为其免除了395万元的欠费款。
齐少嫣是用巨额金钱将孙嘉明撂倒的。法院查明:齐少嫣行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945162.51元、美元25000元、英镑560元、欧元785元。
齐少嫣先后送给孙嘉明一台价值2.2万元的索尼背投彩电,英镑560元、欧元785元及价值5600元的各种纪念币;孙嘉明的父亲生病、去世和出殡期间,齐少嫣先后5次送给孙嘉明“抚恤金”9万元;2001年,孙嘉明的女儿考上大学,齐少嫣一次性送给孙嘉明现金5万元;孙嘉明的妻子在沈阳住院时,齐少嫣送“慰问金”2万元。
1999年10月,齐少嫣花费106万元在大连购买了一套159.48平方米的住房,并投资16万元进行装修。2001年12月,因孙嘉明的女儿在大连上大学,齐少嫣将此房以50万元的低价“卖”给孙嘉明。2002年12月,因孙嘉明为妻子所在的银行揽储蓄存款,齐少嫣让其会计到该银行存款60万元后,把此款存折送给孙嘉明。2003年,齐少嫣在北京购买了两块价值11.9万元的香奈尔情侣表和两盒价值9.8万元的羊胎素送给了孙嘉明。
靠“送水果”逃税赚钱
2001年,齐少嫣看中了抚顺市政府附近的某地块,这可是块炙手可热的黄金地块,而她竟然以赊账的方式拿到了手。此后,齐少嫣更是过关斩将,一路绿灯地办好了各种手续。
就凭这块地,齐少嫣一下子名声大噪,很多原来看好这块地的商家和单位纷纷找上门来。最后,抚顺市交通局与齐少嫣签订了购楼协议。
为了少缴纳税款,在时任抚顺市交通局副局长的李洪秀帮助下,齐少嫣将其已与抚顺市交通局签订的承建此大厦的联建协议改为代建协议,从而少向国家缴纳税款百万元。而她在盖交通局大厦的过程中也挣到了钱,李洪秀在工程款的回款、工程质量、进度上都给予了关照。
为了报答李洪秀,2002年秋天的一天,齐少嫣请李洪秀吃饭。席间,齐少嫣问李:“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也得给我个报答的机会呀。你说说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没有?”
李洪秀说:“和老婆离了婚,儿子在国外留学,我现在是孤家寡人,没有什么困难。”
齐少嫣体贴地说:“儿子在国外留学,要花很多钱,经济上一定很困难,你看你需要多少?我给你拿点,算我给孩子的礼物吧。”
没过几天,齐少嫣就送了一箱水果到李洪秀家,里面装着50万元现金。一个半月后,齐少嫣又送了50万元的“水果”。
2004年李洪秀东窗事发,齐少嫣因为涉嫌行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关键时刻,齐少嫣一口咬定是李洪秀索贿,使她逃过一劫。
获得违规开发土地特权
2000年9月,刚刚进入房地产界的齐少嫣还没有什么经验。在开发“七方块”地块时,当时规划的是三座点式公建楼,后来想改为两座办公楼和五座多层住宅楼,齐少嫣通过朋友找到抚顺市国土规划局局长江润黎。没想到江润黎很帮忙,不但指导她如何通过规划审批,在购买土地等方面也给出主意,使齐少嫣少走了不少冤枉路。为此,齐少嫣非常感谢这位专家型的规划局长。
2001年7月,齐少嫣听说江的女儿要出国留学,就主动找上门来,“孩子去留学,学费挺贵的,给你拿点钱。”说完把5万元钱放在茶几上。
2001年9月,齐少嫣再次来到江润黎的办公室,把一个装有20万元人民币的纸兜放在江的办公桌上,说:“"七方块"那片地楼都盖完了,你没少帮忙,挺感谢你的。今天来看看你。”江润黎半开玩笑地说:“你真是多亏了我帮忙,真得谢我。”然后江润黎就客气地收下了。两人也成了好朋友。
2001年至2004年间,齐少嫣在抚顺市开发了多块土地,因其在开发土地过程中违规开发,为规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处,她找到江润黎,又送了5万元。
行贿、挪用公款终获刑
在齐少嫣的经营哲学里,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她很少按章“出牌”,而是喜欢以金钱为手段,打通一个个关节。特别是在行贿李洪秀100万惊险过关后,使她坚信“有钱能使鬼推磨”,开始了更疯狂的行贿。
2005年11月17日,齐少嫣因涉嫌向一位高官行贿,再次被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羁押在抚顺市看守所。在此后的审讯中,根据齐少嫣的供述,抚顺市相继有数名局级干部被牵扯出来,并陆续被捕。抚顺市政坛因为这个女人再次闹起了强烈地震。
2008年12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齐少嫣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宣判后,齐少嫣不服,提起上诉。2009年5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齐少嫣案的警示
警示一:企业家合法经营是根本
齐少嫣行贿300余万元,使数名官员因她落马,而她自己最终也锒铛入狱,是罪有应得。
齐少嫣不是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来为社会创造财富,而是热衷于搞权钱交易,靠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来为自己谋取利益。搞不正当竞争,最终的结局只能是被市场所淘汰,甚至因触犯法律而走向悲剧人生。
齐少嫣案告诉我们: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一定要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同时要有社会良知,做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靠行贿官员来寻求发展,最后只能随着贪官的落马而一同毁灭。
警示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
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一直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但是,总是有那么一些贪婪之官、胆大之徒,明知故犯、铤而走险,在权钱交易中享受着那一份短暂的“快乐”。在他们的思想深处,一直有一种错误认识:交几个企业家朋友做“铁哥们”,收点钱,你知我知,不会被别人知道。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实证明,在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
齐少嫣案告诉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应遵守一条最基本的底线,就是决不能干违纪违法的事情。这应是做人的底线、从政的底线、为官的底线。
警示三:反腐关键要靠监督机制
齐少嫣在畸形发展过程中,有许多事情是违法违规的,但为什么能屡屡闯关成功?有专家指出,预防房地产领域的腐败,还要建立科学制度,用制度管人,使违规者“无法为、不能为”。
党中央2008年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从今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开始实施。只有对有行贿记录的开发商进行限制或禁止其承揽工程、开发项目,加大开发商行贿成本,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在开发商疯狂行贿的现状。
对手中握权的领导干部要引入外在的监督机制,如在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不同环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减少权力寻租成功的可能性。除了纪检监督、检察监督外,还应加强民主党派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形成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齐少嫣案告诉我们:如果缺少有效监督,制度设置就会形同虚设;如果制度本身不科学,同样容易滋生腐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实施有效监督,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传奇:四年,从小老板变身房地产大鳄
手段:一路行贿“过关斩将”
结局:与贪官一同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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