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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索要百万元再婚贬值费 出轨丈夫不敢提离婚

来源:大河网
2009年10月28日09:25

  记者 王耀成 通讯员 张昊

  今报漯河讯 丈夫有外遇到法庭起诉离婚,妻子要求除平分财产外,再追加100万元“再婚贬值费”。在法官的劝解下,丈夫终于回心转意,与妻子握手言和,撤回起诉。

  昨日,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的李某,到法院感谢法官时表示,她用百万元“再婚贬值费”挽回了迷途丈夫的心,将坚决与第三者“竞争到底”。

  李某和丈夫郭某青梅竹马,一块在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某村长大,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11月,两人有了一个女儿。后来,李某和郭某同去南方打工,挣了一些钱。2005年,两人在漯河市区创办了一家汽车维修装饰公司,由郭某照管,李某回老家照顾孩子和公婆。

  郭某的公司效益越来越好,然而,李某发现丈夫郭某总是以公司忙为由,回老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后来,李某听说丈夫与公司女职员王某勾搭上了,遂多次去郭某的公司核实并吵闹。

  2009年3月,李某再次来到公司,在郭某的住处堵住了王某,双方发生争吵和厮打。王某说:“现在是竞争的社会,爱情也应该竞争。”李某当场气晕。

  此事后,郭某从家中搬出,到公司居住。8月,郭某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以夫妻多年分居、夫妻间感情已破裂为由,要求与妻子李某离婚。

  在得知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李某十分气愤,当即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除了夫妻共有财产平分之外,丈夫还得支付其100万元“再婚贬值费”。

  李某认为,丈夫现在有钱了,再婚还可以找到女人,而自己结婚10多年,青春都耗在丈夫和孩子身上,现在老了,不漂亮了,如果再婚,很难找到自己满意的对象,所以丈夫应赔偿自己“再婚贬值费”。

  郾城区法院主审法官从法律、道德和家庭角度认真做了两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李某用百万元“再婚贬值费”挽回了丈夫的心。

责任编辑:邰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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