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伪造公文兜售产品 教育厅:莫轻信“上级机关”
红网长沙10月28日讯(通讯员沈焦 潇湘晨报记者胡力丰) 最近,湖南省部分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反映,北京某单位伪造省教育厅公章,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征订《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昨日,省教育厅发表声明,提醒防范不法分子假冒省教育厅名义从事欺骗活动。
省教育厅表示,该厅严禁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要求各地各学校汇款至省教育厅银行账户之外的其他任何账户。除各类教材、教学辅助用书由有关文件规定的单位发行征订,且书款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方式结算外,省教育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行征订书刊,也从未以便函、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推销产品。
该厅提醒各地各学校,要高度警惕,严加防范,不受理任何人非分的要求,不受理任何没有根据的事项,不迷信任何所谓的上级机关,不相信任何无根据的传言。若发现诈骗活动的,请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与教育厅总值班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4714930。
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