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道路冠名权”消解政府公信力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09年10月29日06:17
兰州市民政局下周将首次对14条道路冠名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年限为15年,有偿出让道路冠名权在兰州引发热议。
———据10月25日《中国广播网》道路冠名权引入市场机制,迟早要出问题。卖一切可以变现的资源,现在成了某些地方政府最热衷的事情。要知道公共资源属于全体人民,政府部门只是托管单位,没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有什么资格拿出来拍卖?拿道路名称来说,它有约定俗成的一面,已为公众所熟知。道路冠名权的拍卖,弊病明显:即便某个企业拥有了某条道路15年的冠名权,之后又来了一个“大款”重新冠名,民众是不是也得跟着“改口”?这不是给人添堵吗?并且道路周边所涉及的单位、企业的地址也要重新变更。经营城市要有分寸,道路名称必须具有稳定性,如果谁有钱就依着谁,这无疑是将政府公信力一块出卖了。
(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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