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专稿: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10月28日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名男子被控在新泽西州杀害他的女婿,却用肥胖为自己开罪,称他这么虚胖的人,不可能杀人,因为他太胖了而无法从犯罪现场迅速逃开。
这起凶杀案发生在2006年,检察官称,被告是62岁的爱德华·阿提斯(EdwardAtes),他的女儿斯泰西(Stacey)和女婿敦恰克(Duncsak)离婚后为子女监护权争吵,为保护女儿,阿提斯从佛罗里达开车到新泽西的女婿家中将他枪杀,然后逃离现场。法院28日开庭审理了该案件,阿提斯的辩护律师沃尔特(WalterLesnevich)称,他的当事人的体重达129公斤(285磅),肥胖体质导致他有气喘,睡觉时常会暂停呼吸,还伴有其他疾病,因此他不可能准确瞄准受害人实施开枪射击,然后快速逃离现场。
但是从现场遗留下的证物表明,犯罪嫌疑人是阿提斯,因此检察官并不相信他的自我辩护。(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