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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为何无保障?-深圳首个经适房项目问题追踪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29日17:16
  新华网深圳10月29日电 题:“保障性住房”为何无保障?深圳首个经济适用房项目质量问题追踪

  “新华视点”记者 王传真、吴俊

  一个承载着27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安居梦”的经济适用房楼盘,曾是深圳2007年重大“民心工程”之一。2009年元旦,深圳市市长亲自将楼盘的钥匙交到业主手中。但心怀感激的业主们仅入住半个月后,就发现房屋出现墙根渗水、墙面开裂等一系列问题。

  调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明显的偷工减料等行为,而相关监理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视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深圳市有关部门日前对这项工程的6家责任单位罚款260多万元,同时承担了5000多万元的业主损失补偿费。

  “民心工程”成了“伤心工程”

  出现质量问题的深圳市桃源村三期楼盘,是深圳市首个经济适用房项目,计划总投资8.2亿元,占地总面积约9万平方米,共有高层住宅12栋,总计2760套。工程于2006年8月8日开工,2008年12月底竣工。

  郑先生是深圳一名普通职工。几年前,他经过严格的申请与审查程序,举全家之力凑齐首付款,买下了桃源村三期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家人今年1月初正式入住新房,没想到刚过几天,新房就出现了卫生间、房间墙根渗水等问题,甚至出现了贯穿整个墙面的裂缝。郑先生连忙向邻居打听,才知道小区已入住的1600套房屋普遍出现了漏水、裂缝问题,有的房屋墙角已经发霉,长出了30厘米的绿毛。

  与此同时,业主还发现了其他一些问题。如装修合同说客厅地板使用抛光砖,可是后来全部变成了耐磨砖。业主林先生说,桃园村三期使用的耐磨砖表面很粗糙,与抛光砖之间反差很大。

  有的业主反映,桃园村三期的水龙头、水管、门窗所用材料质量很差。合同里注明的“防火防盗门”其实是一张很不结实的门板,“一拳头就能打穿”。

  业主林先生说:“因为是市政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所以交房前没有仔细察看,没想到会是这样。”有一位业主说:“我们是下岗职工,住进新房本来很开心,可是现在很窝心。”

  面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桃园村三期业主不断向上级反映情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成立了桃源村三期现场工作组,研究处理业主投诉及有关维修、补偿等问题,并向业主公开道歉。10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信访局,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与桃源村三期20多名业主代表进行了座谈,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了部分住房装修质量问题处理情况。

  工程监理称“合格”,背后“猫腻”待追究

  调查发现,这个楼盘工程主要分为5个标段,分别由广东省广弘华侨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公司、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5家施工单位完成。

  工程质量缺陷主要由装修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其中包括施工单位未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中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或报告;市住宅工程管理站桃源村三期项目组主任史绍武、土建工程师陈文盛在日常现场检查中没有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的错误做法,导致损坏现象不断扩大。

  调查显示,房屋渗水是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细部构造处理不明晰、监理单位日常监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部分施工人员在铺设卫生间瓷砖时,为施工便利擅自改变施工工艺,损坏原已敷设的防水涂层。同时,施工人员在铺设瓷砖前补做防水涂层时工作不认真,部分卫生间防水涂层厚度和卫生间地面去水坡度不达标。

  然而,工程监理单位深圳市银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证书显示,5个标段共12栋房屋检验结果全部为“合格”。市建设局今年10月对银建安公司罚款50万元;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罚款2.5万元;对企业负责人罚款2.5万元。

  调查还显示,桃源村三期客厅地砖与售房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不同,原因是项目组“为避免使用抛光砖太滑易摔倒而引起纠纷”,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认防滑砖为客厅地砖样板。按规定项目组应报管理站审批地砖设计变更手续,但项目组没有办理变更报批手续。

  深圳监察局认为,市住宅工程管理站、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质监站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失职及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给予管理站史绍武行政记大过处分,邹学理行政记过处分,工程师室副主任程兵行政警告处分;鉴于陈文盛是聘用人员,建议管理站对其予以解聘。

  对于偷工减料的施工单位,玩忽职守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市建设局今年10月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对5家施工单位共处以罚款260多万元;对本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同时,暂停上述5家施工单位和一家监理单位的工程投标资格3个月。

  “质量问题”损害政府公信度

  到目前,桃源村三期住房卫生间、墙根渗水等质量问题已全部维修完毕,转入正常保修阶段。市政府提出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补(赔)偿方案。

  补(赔)偿方案是,给予每户在误工、过渡期安置、装修材料调整及其他生活不便与损失等方面的合理补偿1.2万元;替业主代缴一年半的物业管理费和5年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折算后,每户总共可以获得的补偿款超过2万元。到目前,已签约的有2359户,申请退房或购转租17户,未签约的有171户。

  据了解,项目装修质量问题有了初步处理结果,但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未能消除,在一定意义上影响了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度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销售工作今年4月结束,其中有388套经济适用房无人认购,这是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第一次出现卖不出去的现象。

  有关人士分析,楼盘质量问题是施工方和监理方人员谋取一己之私造成的,有关责任人只受到轻微处罚和罚款,而当地政府却付出了50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

  深圳社科院研究员吴奕新认为,政府工程应该是一个榜样。如果政府工程也出质量问题,类似的工程如何取信于民?政府部门必须优化住房保障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规划计划、工程招标、质量监管等环节的管理。

  深圳市人大代表指出,要避免桃园村三期这样的事件重演,必须保障经济适用房的质量和“阳光运作”。市政府不仅承担了巨额补偿,而且透支了公信度,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一些楼盘业主认为,市政府应当公开桃园村经济适用房的成本;对桃园村三期质量问题的处理,目前只问责了几个“小人物”,应该进一步调查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开发商、建筑商之间有无权钱交易问题。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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