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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官员:直销界“不要试探政府底线”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09年10月30日01:39

  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在京发布“中国直销行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结合中国直销行业特点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中国直销行业的社会责任内涵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经济责任、法律责任、诚信责任与和谐责任。

  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雨本代表该研究中心在中国直销行业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发布“中国直销行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说,直销行业的经济责任是指直销行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直销企业效益实现、个人就业和成长、产品和服务的提供等方面所应尽的责任。法律责任是指直销行业主体必须严格约束自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遵纪守法。诚信责任主要指直销行业应该努力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履行对社会公众的承诺,促进社会信用环境改善。和谐责任主要体现如何处理与自然、与社会的共存关系,以及如何协助政府创造一个与时代要求相符的文化氛围,具体表现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两个部分。

  本次中国直销行业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由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主持,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为论坛致开幕词。世界直销联盟常务副主席JosephN.Mariano以国际化的视角对直销行业的社会责任作了演讲。根据世界直销联盟的统计,世界直销行业每年创造120亿美元的税收,并为3200万人提供470亿美元的收入。直销行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仅2008年,就有3.36亿美元用于公益事业。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中心的研究报告分别进行了点评。黄 国雄分析了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刘俊海强调自觉推行公司社会责任方略是企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生存与发展之道。完美、安利、玫琳凯、雅芳等企业介绍了近年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尽管直销界一再呼吁“有一个更宽松的法律环境”,甚至希望国家允许多层次直销,但到会作报告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明确表示:“修改《直销管理条例》的时机还不成熟。”张穹说,当年制定《直销管理条例》的时候,对于多层次直销是留下伏笔的,也是准备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修改条例。但是,这有依赖于市场环境的净化。张穹介绍,目前多数开放直销业的国家一般都既允许从事单层次直销,也允许从事多层次直销熏中国最早也是允许多层次直销的。但由于这种经济模式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以及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监管难度很大,加上市场规则不完善,群众消费心理不成熟,诚信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多层次直销在实践当中出现了金字塔诈骗、老鼠会等很多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防止利用多层次直销进行欺诈、欺骗活动,我国《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业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只允许单层次直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直销监管处处长吴雁强调说,目前全国范围内传销的名目繁多,欺骗性很强,高发案件与若干经济案件交织,互联网犯罪、跨地区犯罪,向农民工、大学生等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地区蔓延。中国直销业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是,招募时资格审查不到位、夸大宣传、团队计酬、被传销团伙利用。吴雁忠告直销界“不要试探政府的底线”。

  JosephN.Mariano也表示:“我们也在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地打击和消除金字塔式的传销。因为在这种组织里,收入主要是来源于招募其他人,而不是来源于销售产品。”据JosephN.Mariano介绍,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前不久修订了《商德约法》的标准本,不仅禁止了欺诈性招募直销人员的行为,也禁止了金字塔式销售和不实的潜在收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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