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本建立法律援助四级服务体系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09年10月30日06:26
23万余人受援,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10亿元
本报讯(记者王青山)10月27日,记者从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已基本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从2000年至今年9月,共接待法律咨询133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余件,23万余人受援,为困难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10亿元。
目前,全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共计3240.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7%,受援人数基数大,位居全国前列。为做好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全省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204个。我省法律援助机构办案量平均每年递增20%,办案量已连续3年进入全国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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