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造假 |
2009年10月26日,韩国法院以侵吞研究经费和非法买卖卵子罪裁定干细胞科学家黄禹锡犯有“挪用研究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法院在对黄禹锡案的判决书中认定,黄禹锡此前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的有关人体干细胞的研究论文部分造假事实成立。法院当天还对黄禹锡科研小组的数名成员判处缓刑或处以罚金。
黄禹锡曾为韩国首尔大学教授,他带领的研究团队曾宣布用卵子成功培育出人类胚胎干细胞以及利用患者体细胞克隆出胚胎干细胞,其研究成果轰动了全世界。韩国政府授予其“韩国最高科学家”荣誉,并向其研究小组提供数百亿韩元用于研究。黄禹锡学术造假丑闻曝光后,首尔大学解除了他的教授职务,韩国政府也取消了授予他的“韩国最高科学家”的称号。
黄禹锡案判决结果对国内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震荡。近年来,涉及科技工作者论文剽窃等学术造假行为的新闻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但真正受到严肃惩戒的案例并不多。在中国,“中国工程院院士陆道培举报弟子剽窃”一事就曾引起轰动,但时至今日,此事仍未见分晓……
本报记者 杜萌 本报见习记者 任雪
“要不是我们一直在努力,要不是我有这个身份、这个地位……别人搞学术打假就更困难了。”78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陆道培坐在自家沙发上,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感叹连连。
今年5月7日,陆道培等9位血液病和造血干细胞移植专家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郑重宣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授黄某在申请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的材料中存在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我以我的人格担保,对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公开弄虚作假问题的举报,我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陆道培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这样说。
陆道培此举引起学术界震动,也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此事如今进展如何?10月28日,记者登门采访陆道培,被告知: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将于11月2日审议他与多名医学专家的联名举报。
学术泰斗的惊人之举
陆道培说,当他戴着老花镜逐条对申报奖项材料中诸多数据查证,确认其涉嫌造假之后,情绪受到很大影响……向社会公开举报弟子的学术不端行为,实属几经周折后的无奈之举
陆道培与黄某的这场纷争,被舆论视为“学术泰斗公开弟子行为不端”的罕见之争。
今年78岁的陆道培从事血液病临床和实验研究已逾半个多世纪,获得了“开创我国异基因骨髓移植事业先河、促进造血干细胞移植事业在我国迅速发展”的社会评价。黄某曾是他指导过的研究生。
1994年至2005年,陆道培担任了中华医学会副会长一职。2008年12月,正值中华医学会常委会对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拟获奖项目进行终审期间,陆道培发现,黄某等人所申报的项目———“细胞因子在造血干细胞移植中诱导免疫耐受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存在剽窃、侵夺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他为此明确提出,反对该项目申报获奖。
随后,中华医学会常委会责成奖项推荐单位核实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008年年底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学术道德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评议此事,作出了“黄某等所申报项目内容与陆道培院士2006年的成果不存在重复申报,材料属实,不存在学术造假、学术剽窃行为”的结论。这一结论随即受到陆道培的质疑。
今年1月9日,中华医学会在人民大会堂向黄某等人颁发了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2月,陆道培等9位血液病专家联名向中华医学会递交了《呈请按条例规定撤销黄某等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的说明》。
这份文件长达万言,专业性极强。记者阅读时看到,在指责被举报者“伪造样本”、“伪造实验数据”、“抄袭研究数据”、“侵夺他人学术成果”、“杜撰结论”等方面,均详细列有数据出处及释明比对结论。
“我手头有许多重要工作,这牵扯了很大精力。”陆道培说,当他戴着老花镜逐条对申报奖项材料中诸多数据查证,确认其涉嫌造假之后,情绪受到很大影响……
今年4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和北京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就此事召开了联合会议,并在会后作出了如下评审意见:“在获奖人黄某等提供的材料中未发现明确伪造实验数据的证据,但存在数据有误、标注不清、表格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目前双方提供的材料,对举报人提出的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问题难以作出明确的结论。对黄某等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的处理意见建议由授奖部门决定。”
获悉评审意见后,陆道培与另外8名医学专家于5月份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举报学术不端行为。这一举措在他看来实属“被逼无奈”。
经过几番周折,中华医学会常委会决定由北京大学组织调查,而北京大学医学部又提出由中华医学会组织调查。最后,经北京大学建议,中华医学会委托该会血液学分会对此进行调查。陆道培近闻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组织的专家调查已形成文字,但尚无法获知调查结论。
受严肃惩戒案例不多
由于缺乏关于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打击学术造假最严厉的手段也仅止于解聘或开除公职。与造假成功后所取得的巨大名利相比,这样的风险简直可以被造假者们忽略不计
“事情拖了快一年了,真难!”陆道培感叹。
“就您所知,这件事到底难在哪里?”记者问。
陆道培答:难在“相关调查不深入、走过场”。
陆道培说,他对之前的两次调查很不满意:第一次调查由申报获奖者的推荐单位进行,结论称“没有问题”;第二次调查是“没有找白细胞移植专业的人”。陆道培质疑:“不仔细查看原始实验记录,怎么能说不是作假呢?”
联想到几年前百余名教授联名呼吁抵制学术腐败一事,陆道培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
2006年3月20日,全国109名教授联名致信相关部门,呼吁抵制学术腐败、谴责“本校保护主义”、建议成立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陆道培记得,教授们在公开信中尖锐地指出:一些大学的“本校保护主义”已经成为孕育学术不端和腐败的温床。
今年9月,在中国科协年会“科学道德建设论坛”上,20余名两院院士共同声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造假、抄袭愈演愈烈;靠拉关系争项目和经费;评审成果造假;伪造学历及SCI引用查询证明;报奖搞包装、搞运作;为应付评估检查集体作假;搞“应试科研”;部分科技管理部门把管理权力利益化等等。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也无一不对学术不端及腐败话题表现出焦虑和无奈。
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曾表示:对于学术腐败、学术造假者,要让他们感到有压力,有风险,让他们的日子不好过才行,不能老是靠讲道理,做宣传。
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也认为,近年来高校学术丑闻不断,但真正受到严肃惩戒的案例并不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告诉记者:“学术造假依据其行为的方式和影响,可能分别属于法律上的问题、一般的道德问题和职业道德问题。就法律层面讲,有的属于刑事法律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法律问题,还有的属于民事法律(著作权法和侵权责任法方面)的问题。”
目前,“打击学术造假面临法律滞后问题”已成为业内共识。有专家指出,我国至今还没有追究学术造假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最严厉的处理手段是解聘或开除公职。与学术造假成功后所取得的巨大名利相比,这样的风险简直可以被造假者们忽略不计。
张新宝认为,另一个主要根源是“职业道德缺失”,是作为知识分子的职业共同体缺乏相应的职业道德约束。张新宝说,当他看到有学校为学术造假的领导、院士、教授开脱和护短时,他的感觉是“很可悲”。他认为这样的结果对学校声誉酿成严重损害,甚至会使整个学术界遭受玷污。
学术造假危害国计民生
院士称,中国的科研经费很多,一些部门存在用假的科研成果申报套取国家经费的问题。国家应建立这样一个审计部门,负责掌管全国科学技术的审计
记者近日拨通了北京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的电话,提出了采访请求,并应工作人员的要求发送了采访提纲传真件。工作人员说,北京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是学术委员会的下设机构,记者的采访申请要经过领导批准,之后才能确定接受采访的人选和时间。
记者从北京大学网页上查阅到:北大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向校长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向记者表示,眼下,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已被公认是社会痼疾,但现实情况是,如果被抄袭者不主张权利的话,学术行政部门不能主动认定他是侵权,只能说学术造假者违反了学术规范和规章制度。他认为,用法律制裁手段来约束学术造假,“并不现实”。
“学术造假并不是一个人的责任。”这位教授说,当有人拿到博士学位后被举报论文抄袭时,其博士论文是经过答辩评审等诸多环节的。那么,是否要追究这些环节责任人的责任?他认为,这一问题还有待探讨。
“近年来学术造假之风大有抬头之势,其直接诱因是学术界一些人存在浮躁、急功近利甚至利欲熏心的不良心态。而这种心理诱因的根源在于目前有关机构对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存在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博士张远索对记者说。
张远索建议,应建立学者诚信档案、道德水准评判体系及主要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事后问责制,以遏制学术造假行为。
“我觉得国务院下面要成立一个科学技术审计部门。”陆道培说,他正在考虑这件事,“中国的科研经费很多,一些部门存在用假的科研成果申报套取国家经费的问题。国家应成立这样一个审计部门,负责掌管全国科学技术的审计。否则,这种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会极大地浪费国家和人民的钱财”。
采访的最后,陆道培对记者说:“我之所以坚持举报并为此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是因为这并不是个人的事,我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问题。如果任其泛滥,大家都不去好好做科学研究,而是靠造假获取名利,那真会危害国家、危害民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