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陈水扁家贪污、洗钱弊案召开准备程序庭。首次传讯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等到庭。图为下午二时三十分,陈致中进入台北地院。中新社发陈立宇 摄
中新网10月30日电 台湾“高院”审理陈水扁相关弊案,陈致中表示主要是一审判太重,加上1亿5千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金负担太重,才会提出上诉。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传唤被告陈致中、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4人进行准备程序庭,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表示陈致中原起诉部分只有洗钱罪,并没有就贪污部分提起公诉。原审判决认为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郭铨庆、蔡铭哲、陈镇慧部分,所犯贪污治罪条例洗钱部分,没有裁判上一罪关系,特侦组认为原审法院认事用法有所违误,检方因而提起上诉。
陈致中一审遭判2年6个月徒刑,还要缴交1亿5千万罚金,黄睿靓则是1年8个月徒刑,缓刑5年,除了1亿5千万罚金外,还要缴交2亿元公益金。陈致中表示因一审判太重,还要缴1亿5千万罚金,根本无力负担,因而提起上诉。
黄睿靓则说她很感谢一审法官给她缓刑机会,但因1亿5千万罚金还有2亿元公益金,远远超过她的能力,完全无法负担。吴景茂、陈俊英则表示虽获得缓刑机会,但两人要分别缴交300万公益金,总共600万,吴景茂说自己没有工作,希望金额降成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