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 其他

公安与工商部门联合“博远”非法经营被查封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2009年10月31日10:17
  本报讯 (记者王伟琳刘凤梧)“博远”违规组考教师证事件29日有了深入进展,当日警方与工商部门联合对“博远”学校进行了调查,初步认定该校属于非法经营,是否涉嫌犯罪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博远”学校已经被查封。

  从10月26日开始,本报连续刊发了《“博远”造假组考教师资格证》、《“博远”负责人王鹤璇还在说谎》、《领证考生:“博远”考试太离谱》、《省教育厅调查“博远”组考事件》等稿件,对哈市博远职前教育培训学校违规组织到吉林考试、通过造假手段取得长沙、南昌等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事件进行了报道。在舆论监督下,27日,“博远”学校开始对报考者进行退费。

  29日下午,哈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学院路派出所与呼兰利民开发区工商分局联合对“博远”学校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校没有在教育、劳动、工商、税务等任何一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校进行了查封。

  据记者了解,“博远”负责人王鹤璇是哈师大恒星学院外语系毕业生,毕业前一年开始开办“博远”学校。

  在其违规组考事件经本报曝光后,王的母亲、舅舅来到哈市,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者的退费事宜,仅29日一天就为数十名报考者退回总计24万元的报考费。

  呼兰利民开发区工商分局局长彭公勇告诉记者,为了保证退费事宜顺利进行,目前“博远”学校一楼照常开放,其余办公场所均被依法查封,待退费结束后,学校牌匾等标识都要被拆除。学院路派出所负责人表示,警方在28日、29日陆续接到报名考生报案,遂依法对“博远”学校进行调查,目前相关人员的笔录已经取完,深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王鹤璇涉嫌犯罪,警方一定调查到底;现在,警方会确保“博远”学校的退费事宜有序进行。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