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Ⅱ级警报(橙色) 2009年11月2日08时发布
国家海洋预报台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Ⅱ级警报(橙色)。受冷空气和今年第21号强热带风暴“银河”的共同影响,2日06时渤海、黄海出现3.5到5.5米的大到巨浪区,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北部出现4到6米的巨浪到狂浪区,南海南部出现6米的狂浪区;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沿岸海域出现2.5到4米的大浪到巨浪。预计2日中午到3日中午,渤海、黄海将出现2.5到3.8米的大浪区,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将出现4到6米的巨浪到狂浪区;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沿岸海域将出现2到3.5的中到大浪,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东部及南部、广西沿岸海域将出现3到4米的大浪到巨浪。3日中午到4日中午,东海、台湾海峡、南海的海浪和浙江南部、福建、广东、海南东部及南部、广西沿岸海域的海浪将逐渐减小,海浪警报将降为黄色。渤海、黄海、东海北部的浪高将减小到3米以下,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沿岸海域的浪高将减小到2米以下,海浪警报将解除。请在上述海区作业的船只注意避浪,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