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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岁孩子得买公交票 专家吁改购票标准(图)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09年11月02日15:17

公交车上量儿童身高的刻度线只认身高不认年龄(红圈)。(图片来自深圳新闻网)
公交车上量儿童身高的刻度线只认身高不认年龄(红圈)。(图片来自深圳新闻网)

市律师协会律师与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专家召开“统一儿童购票标准”研讨会。本报记者 马培贵 摄
市律师协会律师与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专家召开“统一儿童购票标准”研讨会。本报记者 马培贵 摄

  只因长得“快”,3岁儿童乘公交车就屡被要求买票。据反映,现在幼儿园大班的孩子80%身高超过作为免票标准的1.1米——

  儿童买车票标准应按年龄还是身高

  市律师协会与深圳大学法学院就“统一儿童购票标准”进行座谈,多数代表倾向于年龄标准

  核心提示

  今年7岁的小彭3岁时身高就超过1.1米。快速发育给其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其3岁乘坐公交车时,就屡因身高超过1.1米被要求买票。今年,7岁的小彭又遭遇类似事情,家长认为公交公司侵犯了其权益,便诉到法院,却被法院以诉求不明为由不予以受理。

  10月30日,市律师协会律师与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专家召开座谈会,就该案反映出的“统一儿童购票标准”问题进行座谈。与会者建议,建设部、公安部于1993年联合发布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儿童购买半票身高标准已不适应当今儿童身高猛增的现实,建议以年龄作为标准,保护儿童的正当权益。

  3岁身高达1.1米,乘公交车屡被要求购票

  小彭的爸爸彭村华介绍说,2005年3月下旬,小彭未满3周岁,身高已1.1米左右。从此以后,其乘坐公交车时,屡被要求收取乘车费用。小彭和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时,同班同龄的同学一块上公交车后,有的不用买票,有的却被要求购买半票,还有的被要求购买全票。彭村华认为,这事实上形成了一种不公正、不平等的现象。

  2009年5月8日,小彭7岁,身高1.27米左右。在帝豪酒店公车站搭乘深圳市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357路公交车,上车后售票员认为小彭身高超过1.1米,要求其购买半票。2009年5月15日,小彭再次在帝豪酒店站搭乘357路公交车,上车后仍被要求购买半票。这两张票,都有深圳市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售票员签字确认的。

  认为侵犯儿童平等权, 起诉公交公司被驳回

  小彭认为深圳市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身高超过1.1米为标准收取半票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有关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享有权利之规定。深圳市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应以《民法通则》第10、11、12条之规定年龄标准来确定儿童乘车是否购票,这样才科学合法。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免费乘坐公交车。

  今年6月,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小彭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市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数百元。龙岗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以受理。小彭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彭在提起的诉讼请求中,既有基于运输合同给付之诉,又有主张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之诉。在存在竞合之诉的情况下,起诉人未进行相应选择,其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原审判法院不予受理并无不当。

  家长反映:幼儿园大班的孩子80%超过1.1米

  10月30日下午,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与深圳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就小彭身高案进行专题讨论,讨论论题包括小彭有无权利起诉?案由、法律依据是什么?儿童乘坐公交车以身高为标准是否合理,该采用何标准?此案的社会意义等。

  小彭的爸爸彭村华应邀与会,介绍了案情。彭村华认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儿童的身高在快速增长。今年10月10日,他到一幼儿园进行调查,发现该园大一班(5-6岁)的孩子80%超过1.1米。安东律师提出,卫生部调查显示,从1975年到2005年,中国儿童的身高平均增高了6厘米。儿童乘坐公交购票,如果继续以1.1米、1.4米为标准,显得不合时宜,应及时修改。铁路部门从2008年底开始,已将儿童半票标准从1.4米提高到1.5米。

  法律专家:儿童购票应该统一为年龄标准

  在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律师认为,对于儿童乘坐公交购票,采用年龄标准更为科学。因为每个儿童在生长过程中,受父母遗传、自身发育早晚等多方面影响,其身高标准无法统一。因此,人为地以1.1米作为免票标准、以1.4米作为半价标准,都不科学,不能切实地保护儿童的平等权。

  深圳大学法学院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薇薇教授认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定了独立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和非歧视原则。中国作为最早批准加入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应当遵守该原则的规定,保护儿童权利的平等。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保护儿童平等权利方面的规定。而乘坐公交以身高为标准购票,是对儿童的歧视,会伤害到儿童人格成长,这种标准欠合理。李薇薇教授介绍说,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有些国家规定,从小学到高中,只要注册,就可以凭证在乘坐公交时享受半票。

  深圳大学法学院邱瑞虹博士认为,目前实行的身高标准,虽然具有操作性强、节省成本、验证效率高等优势,但却违背了设置减免票以保护儿童权益的初衷。她建议,可以在采用身高为主的基础上,加年龄验证标准。深圳大学法学院叶海波博士赞成年龄标准,因为儿童个体身高差别很大,无法确定。

  小彭的爸爸彭村华先生建议,取消《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关于1.1米1.4米儿童坐公交车买半票,1.4米以上的小孩买全票的规定。将其改为“未满14周岁的儿童坐公交车免费,14周岁至18周岁未成年学生坐公交车半票。”

  应邀与会的市人大代表杨剑昌也表示,以身高为标准不科学,应该采用年龄标准。他提出,如果以身高为标准减免车票,对长得像姚明那样身高特别的孩子肯定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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