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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车辆被盗发案率攀升 汽修厂成“漂白”赃车窝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3日11: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截至今年10月12日,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88万辆。机动车数量的激增,使车辆被盗的发案率节节攀升。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至6月,北京市就有近800辆机动车被盗。要防止机动车被盗,就要了解机动车被盗案的发案特点。为此,记者日前采访了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刘迎迎。

  防范不严地段·午夜至凌晨·畅销车型 机动车被盗案件三大特点

  “从发案位置上看,机动车被盗案件多发生于开放式、半开放式居民小区,或是无人看管的街道、路面、小巷等防范不严地段。”刘迎迎告诉记者,在东城区检察院办理的诸多机动车被盗案件中,90%的被盗机动车均停放在无人管理的场地。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该市有12个地区是盗车不法分子经常出没的地区。“这些地区居民小区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且多处于城乡结合部。”

  “盗窃机动车作案时间多发生在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4时之间。这一时段,路上行人稀少,作案不易被发现,作案后便于逃离。2009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安机关立案的机动车被盗案中有84.7%发生在夜间,白天发案的仅占15.3%。”

  “对于不法分子来说,被盗车辆的价格越高,就越划算。但越是高档的车辆,防盗设备也就越先进。一般的盗车团伙为避免风险,很少会挑防盗系统较好的车辆下手。”

  2009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张建丰等人团伙盗车案。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张建丰等人采用电子解码器解码等方式,盗窃“广州本田”33辆,涉案金额580余万元。涉案的19人当中,除张建丰等3人涉嫌盗窃罪,其他16人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张建丰盗窃团伙盗窃的车型都是“广州本田”。据张建丰交代,“之所以选择这种车,是因为销路好,得手后最多两天就可以出手”。

  解码器销售·解码器使用 行业自律不到位

  “张建丰团伙盗窃案中,张建丰等人利用电子解码器进行解码盗窃车辆。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中控干扰器,趁车主遥控锁车之机实施干扰。此时,车处于"假锁"状态,不法分子趁机打开车门后,盗窃车辆或车内财物。”刘迎迎介绍说。

  “中控干扰器、电子解码器并不难买,在互联网上就能轻易购买。”刘迎迎告诉记者。解码器究竟是什么东西?据在北京一家汽车维修厂供职的王师傅告诉记者,机动车解码器外观有点像掌上电脑,它通过与汽车连接,读取汽车电子信息,帮助修理人员判断故障和车况。解码器本是汽修行业专用设备,但经人改装和升级,就成了一种盗车工具。

  “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汽车电子解码器的销售、使用培训等目前均未被纳入治安管理的范围,相关行业自律也不到位。很多非法销售的解码工具,大多是从市场上购买正规解码器进行改装的。要想遏制机动车被盗案件的高发,有关部门必须对这种产品进行严格管制。”刘迎迎指出。

  盗窃·改装·销售 跨区域流窜作案追赃难

  刘迎迎告诉记者,2005年以来,东城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机动车被盗案件176起。

  刘迎迎介绍说,盗窃机动车案中大部分是共同犯罪,少则两人,多则数十人。“此类案件,一般涉及盗、改、销等多个环节。盗即盗窃的地点和目标;改即拆解改装;销即销赃的市场和手续。多数盗窃机动车团伙在实施犯罪时,盗、改、销一条龙已形成,分工明确,反侦查意识强。”

  刘迎迎根据以往的案例总结说,盗车团伙往往在甲地盗窃、乙地改装、丙地伪造手续、丁地销赃。“跨区域流窜作案,给追缴赃车带来了极大困难。”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实施盗窃机动车前均已事先联系好了买主,由对方提供车型、颜色、新旧程度和提车日期,然后再寻机作案。为了"避嫌",买卖双方从不过问对方的姓名和职业。”

  刘迎迎指出,由于交通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畅通无阻,极利于被盗车辆销赃。此外,交通监管部门存在对机动车入户审查把关不严,没有进行认真核查,使部分赃车重新上了牌照。

  “汽车修理业管理上有死角,是机动车被盗犯罪屡打不绝的原因之一。”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尽管早在1999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就颁布了《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修理时要登记车型、发动机及车架号码、车主姓名等事项,但很多汽车修理厂把规定当成“耳边风”,一些修理厂成为“漂白”赃车的窝点。

  多警种合作·围堵销赃渠道 机动车防盗需“里应外合”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以往打击盗窃机动车犯罪的司法实践中,虽然交警在巡逻、查车、道路车辆监控方面,有着其他警种无法比拟的优势,但警种分工和职责定位限制了交警在深挖盗窃机动车犯罪中的作用,各警种配合不畅,一度出现“交警不管、派出所难管、刑警管不过来”的局面。

  对此,2008年,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各警种加强协作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道路车辆管理,消除“管车的不管案子,管案子的不管车”的问题。要求交警在查获套牌或无证车辆后,不再简单作出处罚决定,而是要通报刑事侦查部门,并和盗窃机动车信息系统联网,查明是否涉及盗窃机动车犯罪。

  “应加强涉车管理、整治非法买卖,堵塞销赃渠道。”刘迎迎说,要加强对机动车修理、改装、拆车、回收行业与场所以及配件商店的检查管理,从中发现改型、改貌的可疑车或拆卖的机动车零件。凡是无证经营的,应一律取缔;凡帮助犯罪分子窝赃、改装赃车、购销赃车零部件的,一经查出,要停业整改或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擅自更改发动机、车架号的要从重处罚;加强对旧车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

  “建议车主给车辆购买"盗抢险",两年内的新车尤其必要,这样可以在失窃后获得理赔。”刘迎迎说。

  案例链接

  浙江判处一盗窃“广本”犯罪团伙

  本报讯 (记者范跃红通讯员赵建民汪佳)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盗窃汽车团伙的涉案人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祝清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政等11人因相同罪名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十年。

  从2006年开始,祝清水等人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等地频频盗窃作案。他们专挑20万元左右的“广州本田”下手,作案时利用专门工具破坏汽车的防盗系统。得手后,汽车被送往广州销赃。至案发,这个团伙共盗窃轿车42辆,其中有80%是“广州本田”,涉案金额高达768万元,其中祝清水参与盗窃汽车33辆,价值606万元,销售他人盗窃所得赃车3辆,价值43万余元。李政结伙盗窃汽车20辆,价值359万余元。(徐日丹)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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