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县环保局改进工作作风 转变服务理念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03日12:58
据山东环境网报道,近日,沂水县环保局在制定出台《环保局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十三条措施》的基础上,又修订并完善《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十项措施》。公开24小时服务热线和服务电子邮箱,实行24小时在线值班,受理企业诉求,全天候为企业开门服务。实行领导包保制度。局领导每周安排下基层、下企业走访服务。坚持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推出“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转变服务理念,变“坐等审批”为“服务上门”,对投资项目主动联系,沟通协调,指导进件,加快审批。对重大项目实行实名制,将项目落实到人,并实行效能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项目施工期间每周进行现场督察、沟通、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扩大环保现场审批。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将审批事项授权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一门受理,一门办结,现场审批率达到95%以上,直接现场审批率达到70%以上。实行环保事项限时办结制。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新项目,对委托性污染源监测报告,由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由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完成,有特殊要求的监测在24小时内完成;加大环保技术支持力度。建立重点企业环境管理定期沟通制度,实时掌控排污企业的治污设施技术、污染减排、工艺改革等运行情况。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积极争取将区重点减排项目列为市级减排项目,帮助企业申报上级专项资金,申请比例不少于总投入的30%。24小时在岗值班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妥善处理环境纠纷,对一般案件1日内答复,并无偿提供监测技术服务。(沂水县环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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