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警方夜查卖淫场所,当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9人,并将卖淫女视频、裸照发布到网上,引起网友热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警方的这种行为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支持卖淫女向警方“讨个说法”。
巫昌帧教授介绍说,人权不仅包括“人身权”、“自体权”还包括了其它权利,如个人隐私的保护等。我国《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侵犯人权的法律界定,但其它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都有这方面的规定。而郑州警方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卖淫女的人格权和隐私权,是违法行为。巫昌帧说:“任何不经过当事人同意而将他人行为公之于众的行为,即使不是丢人的事,也是侵权!”
作为女权方向研究者,巫昌帧认为这是对妇女权益的一次极大地侵犯。“它反映了中国社会对女性的不尊重,和中国女权意识淡薄。” 巫昌帧说:“卖淫女的行为也是为谋生,属私人行为,虽然违法但并不构成犯罪,它也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因此对她们的曝光应有限度,不应该将这种淫秽的内容向公众传播,侵犯人权的同时还违背了舆论宣传应有的道德。”
巫昌帧坦言,在郑州警方公布裸照事件中,第一个违法的个体是郑州警方,另外一个个体是将裸照肆意传播不负责任的媒体,它们都对公民个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因此,巫昌帧建议卖淫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视情节要求警方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还应要求警方予以赔偿。
“警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违法了,任何个体违法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受害者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巫昌帧说。(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