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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治酒驾新措:上酒驾黑名单一律提高车险费率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3日17:06
  11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全省公安交警深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半月以来,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399起,其中已处理饮酒驾驶721起,醉酒驾车207起,暂扣驾驶证766个,行政拘留107人。同时,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标本兼治,推出建立“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新举措。

  建立“黑名单”制度。南充交警联合保险行业协会、车险专业管理委员会建立了酒后驾驶“黑名单”制度,凡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或醉酒驾驶的,一律提高车辆保险费率。

  建立公务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告制度。一些市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务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巴中市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交警,对酒后驾驶被抄告的机关干部一律严格问责。

  建立集中教育学习制度。成都、南充等地交警加强了与安监、运输、教育、旅游等部门的联系,将酒后驾驶作为对营运客车、校车、旅游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广安交警则组织酒后驾驶违法人走访交通事故受害人和交通肇事罪服刑人员;达州交警在人群集聚区设立宣传站,邀请广大驾驶人、市民品尝不同类型的酒现场酒精测试体验,解答群众咨询;凉山交警针对部分少数民族好酒的习俗,邀请家族中威望较高的代表人物进行不饮酒驾驶的宣传。(卢学民郑先聪)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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