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命名表彰第四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03日17:51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民政厅作出决定,授予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林家村等199个村第四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据了解,第四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经推荐、考核、媒体公示等程序确定。山东省普法办介绍,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效增强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截至目前,山东省共有786个行政村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李丽 薛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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