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才萍等22人在宣判后被押解离开法庭。新华社发
谢才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
小情人罗璇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
谢才萍一审被判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其包养的小情人获刑四年半
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
新快报特派记者 曹晶晶 黄琼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谢才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其包养的情人罗璇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谢才萍团伙“保护伞”郭胜、甘勇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
面对法院的判决,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谢才萍表示将与家属和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后在被押解的过程中,谢才萍突然表示要上诉。
犯罪细节
开赌场“抽水”非法获利 谢才萍是重庆此次打黑行动披露的最大保护伞、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弟媳,也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黑恶团伙首犯中唯一一个女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9月以来,谢才萍先后伙同唐家政、张国平、唐晓青等人在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区、渝中区、沙坪坝区、南岸区的宾馆、茶楼、度假村等地开设赌场,用扑克牌打“三公”的方式,分别以200元-2000元不等的赌注,召集多人进行赌博,每局从赢得赌注两倍以上的赢家处抽取5%作为赌场赢利,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纵容他人在赌场放高利贷 在赌场中,谢才萍和唐晓青、唐家政、刘井勇等作为股东代表赌场轮流坐庄与赌客赌博;龚湛杰、唐川负责替赌场贿赂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解决赌场与其他社会黑恶势力之间的纠纷。上述人员共同分取赌场赢利。陈晓容、黄冬梅负责监督管理股东轮流上庄等,每天获1000元工资;邓毅负责管理赵中海等放哨人员,为赌场购置赌具,联系、布置赌场等。罗璇按照谢才萍的安排租赁了位于渝北区的御井茶楼作为固定赌场,还接送谢才萍到赌场,帮其坐庄,接送赌客等。李红明受雇佣冒充赌场老板,并和被告人胡维、李小华、唐显骏等人共同替赌场抽头,上述人员每天从赌场赢利中获得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非法报酬。此外,赵波安排郑伟、唐川安排许可,伙同被告人李雷、陈晓容、黄冬梅等多人在赌场放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