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脐带血运到京津储存库神秘消失 疑高价转售(图)

来源:重庆华龙网
2009年11月04日08:58
[提要] 婴儿脐带血,可以治疗多种难治性疾病,如白血病、肝癌等,如果出售,一份价格约5万元。重庆三个相互之间很熟悉的同学,她们都把自己的婴儿脐带血储存在脐带血库。脐带血最初的检测都是合格,一两个月后,三人的脐带血全部因为“检测不合格”而神秘消失。她们怀疑,脐带血会不会用在了别处?或卖了好价钱?[我来说两句]

  名词解释

  脐带血

  脐带血是胎儿娩出、脐带结扎并离断后残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通常是废弃不用的。近十几年的研究发现,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多种疾病,如白血病、骨髓瘤、肝癌等,有不可估量的临床应用价值。脐带血已成为造血干细胞的重要来源,特别是无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的来源。

  法规链接

  1999年5月26日卫生部颁发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现摘录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脐带血采供活动;

  未取得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采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业务;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开办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非法采集、提供脐带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擅自开办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违法所得和设备、器材以及采集的脐带血,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据

  每月20多袋运外地保存

  存一袋血总共花16000元

  重庆每月约有20多例脐带血经过空运保存于外地脐带血库。

  存脐带血的家长需交6380元,其中5800元是分期检测费,580元是一年的保管费。一般存22年,检测费和保管费加起来要花16008元。

  如果只存脐带还要贵些,分期检测费是8500元,保管费一年是600元。22年脐带检测费和保管费总共19068元。

  暗访

  医院都有业务员收脐带血

  自称一份血可卖几万元

  记者以何莎表姐的身份,来到渝中区上清寺太平洋广场A座2303天津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重庆分公司,想取回何莎脐带血检测报告,在“脐带血病原菌培养检测”一栏下面写着:“需氧菌培养阳性;厌氧菌培养阳性”。重庆分公司的人说,何莎脐带血两项指标检测均为阳性,血液不合格。

  业务员说,天津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是国家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合法的脐带血库,说完,对方让记者看了挂在墙上的卫生部相关批文。重庆分公司的人还说,一份脐带血如果出售,价格约5万元。

  昨天,记者走访了几家大医院,在产检中心都能看到脐带血储存推销员的身影。在渝中区一家大医院产检中心,业务员傅林介绍,现在存脐带血的人越来越多。天津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重庆分公司在许多地方,如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区的大医院产检中心,设有业务员。医生和她们配合,为产妇收集脐带血。如果运气好,一个月就可以收集5-6个脐带血,一年下来少说也有几十个脐带血。现在,天津脐带血库已存了23万份脐带血,重庆有3000份。

  傅林说,脐带血的储存成功率高达90%-95%,“我们收集婴儿脐带血都有合法手续。你看,这是卫生部批准我们执业的通知。”

  傅林拿出几份复印文件,这是卫生部卫医发(2002)262号文,这是她们的许可证号,卫脐血干细胞库字[2002]第002号。记者要求保留傅林所说的复印文件。她不同意,“只能看,不能印。”

  “如果脐带血不合格,我们也不能保存。除了500元的保证金不退外,其余都会退,但不合格的情况很少。”傅林说。

  脐带血的用处很大,如果卖给需要者,是什么价钱呢?傅林闪烁其词,“是的,一份血可以卖好几万呢。”

  相关新闻

  市政府已同意

  重庆将建脐血库

  华龙网讯 (记者 陈军)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冉茂民说,卫生部曾在2002年3月批复同意重庆在市血液中心设置脐血库,后因非典和几次大的灾情延迟建设。今年4月28日,市红十字会在给市政府的请示中称,重庆每年近2000人患白血病,其中儿童患病率较高,对脐血造血干细胞需求量大。

  目前市政府已同意建立重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简称“脐血库”),作为骨髓库的重要补充,市红十字会目前正在牵头实施,力争尽快建成开放。

  据了解,脐血库分公共库和自体库,公共库是骨髓库的重要补充,接受无偿捐献,捐者不需付费,检验入库及保管费用由脐血库承担,捐者同样享有配型成功后的使用权。自体库则接受个人交费入库,只供捐者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重庆拟建脐血库公共部分首期库容约为5000份。

  又讯 记者日前拨通卫生部血液处的电话,一位姓沈的工作人员说,卫生部的确批准了天津市成立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但2006年以后,卫生部将血液管理的权限下放给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罗小光 采写

[上一页] [1] [2]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