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北京市场销售多年的《小说月报》,如今却在首邮报刊亭内不见了“踪影”,摊主称如擅自出售将被罚款。《小说月报》发行部负责人称,禁售是因该刊物与北京邮政报刊零售公司未能达成销售协议。北京邮政报刊零售公司表示,报刊亭不能出售公司未提供的产品,但公司正积极与该杂志洽谈。
■报刊亭购《小说月报》
如同“地下交易”
齐先生是《小说月报》的忠实读者,他反映说,近来在北京的报刊亭很难买到《小说月报》。
“我在北京买了20多年的《小说月报》,突然间报刊亭都说没这本刊物。”齐先生说,他发现只有少部分报刊亭每月进少量的《小说月报》,而且只卖给老客户。“老板卖该杂志时也只是把它藏在里面,老客户来了,老板看周围没人,双方才快速交易。”
“经过询问报刊亭销售员,才知道邮局与该杂志有些矛盾,才造成这样的局面。”齐先生说。
■报亭摊主怕罚款
不愿出售《小说月报》
昨天,记者先后来到西单、公主坟、姚家园、人民大学等地的共十家报刊亭进行探访。印有“首邮报刊”字样的报刊亭老板均表示不出售《小说月报》,原因是“不让卖”、“邮局不进”。
在西单附近的一家首邮报刊亭,女老板说:“邮局不让我们卖,查到一本罚500元!”女老板说,这条规定已实行好几个月了。“你不是老客户,在哪儿都买不到,经常有邮局的人下来扮成读者购书,一旦抓到报亭出售,当场就会罚款。”
在三环路附近的一家首邮报刊亭,老板拿出了一张印有43类书刊、报纸名称的打印纸说:“这上面列的这些报纸、杂志,邮局都不让卖,我从其他渠道进了货偷偷卖,如果被抓到会被罚,罚金从500元到1000元不等。”记者留意到,这份名单上就包括《小说月报》以及《知音女孩》等。
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的一家报刊亭,《小说月报》却被摆在显眼的位置出售。报亭老板说:“这不是邮政的报亭,我们的报刊都是从经销商处进的,不走邮局那套体系。”
■发行协议未谈拢
杂志遭“禁售”
记者联系到《小说月报》位于天津市的编辑部,该报发行部主任马志鹏(音)说,《小说月报》以前在北京共有北京邮政报刊零售公司等五家经销商。2006年,该杂志与北京邮政报刊零售公司重签发行、销售代理协议,对方要独家代理月报在北京的销售业务,且补充条款规定:一旦发现北京市场上出现通过其他渠道进货销售的《小说月报》,该公司将对《小说月报》罚款。
马主任说:“这样的条款我们不能接受,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07年起,《小说月报》在北京的一些首邮报刊亭被要求禁售。
北京邮政报刊零售公司市场部的赵主任表示,该公司负责北京首邮报刊亭的经营和管理,报刊亭销售的产品也都是该公司负责提供,自然不能出售公司未提供的产品。“对于那些暂时没有供货的优秀书刊,我们始终在与出版社积极洽商,其中就包括《小说月报》。”
“这是双方的合作问题,不是一方面的原因,出版社有没有需求,邮局有没有需要,这需要双方达到一个共同点才能谈成,这是商业行为。”赵主任表示,对于《小说月报》一方所说的那个补充条款,他不加以评论。而对于报刊亭违规出售罚款一事,他作为市场部的负责人并不了解。
■线索提供/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