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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规定制止不了违法可跑路 为避正面冲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4日17:21
  虽然说干哪行都不容易,但现在城管正在成为难度越来越高的职业。信息时报11月3日报道,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透露,在制止不了违法现场时,城管人员要学会“跑”。这项“管城经”已成为当地城管队员培训内容之一。据了解,“跑”是为避免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其目的为“亲民城管”。

  这种跑,人们都不陌生。《神雕英雄传》里,郭靖独自闯荡江湖之前,四师傅南希仁给他的临别赠言便是“打不过,逃”。毛主席十六字方针中也有“敌进我退”的提法。这都是“跑”。问题是,现在朗朗乾坤,城管队员作为政府部门的执法者,既无需像郭大侠一样闯江湖,又不似老一辈面临着你死我活的斗争形势。站在他们对面的,大部分是一些做点小生意的老百姓,跑什么跑?

  当然也有另一种跑——追。10月26日中新社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河南南阳市宛城区城管大队涉嫌野蛮执法,面对记者采访,该大队宣传科张科长极力否认责任的同时说,如果像绵羊一样城管将无法开展工作。不做小绵羊就做大灰狼,看来城管大概是命里注定了总要“跑”的。

  换言之,既然到了一方必须要跑的地步,那么对立的双方之间矛盾已经激化到了什么程度不言自明。此前城管都是不跑的,于是湖北天门城管打死过人,南京城管把市民打得大便失禁,城管教材里面关于打人技巧有“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的要求……现在提倡“跑”,貌似城管洗心革面转做弱势群体了。但问题是,城管真的弱吗?更进一步说,是什么让城管与游商之间的矛盾上升到了几近“敌我”的程度?

  广州既然是要打造“亲民城管”,那更是要鱼水一家亲才上道。城管队员们都跑了,还怎么亲民呢?这里面的相悖之处,不知该做何解。城管队员依法对城市进行管理,本来是件“对”的事。这一跑,诚然回避了矛盾,但同时也放弃履行了自身的职责。要么打死,要么跑路,自己把自己职责所在的“对”也整成了“不对”,这是什么管理水平?就这样的水平,怎么管理诸如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城管行当里的难言之隐,一跑就可以了之吗?(张丽)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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