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规定就业外地生一律取消落户限制
来源:三晋都市报
2009年11月05日01:46
本报讯(记者张小林) 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开通自主创业“绿色通道”、放宽落户限制等。4日,记者获悉,太原市政府出台专门意见,要尽快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
太原市今年预计接收本地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1.8万人,加上近3年来未就业的毕业生约1万人,共有2.8万余名毕业生面临就业问题。为此,太原市将加快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帮助毕业生尽快实施创业项目,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如果自主创业缺少资金,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委托指定担保机构,为他们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并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允许大中专毕业生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者,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太原市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或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可享受每个就业毕业生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招聘非本市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公安部门一律取消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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